“有意思,真有意思啊,死得一萬金幣,活得十萬金幣,我也是身價過億的女人了呢。”
她聲音拉長:“遊戲降臨前就搞針對,我前腳爆羽毛,後腳就私聊收購,遊戲降臨後0秒釋出我真實資訊懸賞,是重生?穿書?炮灰、反派覺醒?又或者是快穿的?算了……不重要了。”
她抖了抖劍上的血晶,淡淡道:“反正能得到這種頂配人物打壓,那我肯定是主角啊,管你穿書、重生、角色覺醒還是快穿者,沒幹掉我之前都是小小配角。”
要知道以上小說裡,這群人第一件事就是想辦法打壓原主角,必須要對方落魄,機緣被搶完,才能一點點掠奪主角光環,實現身份逆轉。
但主角就是主角,那群人能成功,不過是作者將他們設定為主角,自以為的屠龍成功,殊不知自始至終,自己才是那條惡龍。
主角這種東西,從來是俄羅斯套娃,你方唱罷我登場的大亂鬥罷了。
不過……
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臉,開始讚歎:“我打小就知道,我葉凌月天生就該是主角啊!”
也許,她很久之前就被做局了吧。
不然傷仲永這種事,怎麼會出現在主角身上呢?
但打壓主角掠奪光環這麼有意思的事,她這個當事人必須狠狠參與。
不然他們費那麼大勁打壓她,結果到頭來一場空多不好,她這個主角可是大善人,肯定要給點甜頭的。
興奮還沒過半,她突然想起來什麼,垮起臉:“嘖,可惜是個種馬,恨不得是個女人就幹一炮,不給對方潛規則,不給升職機會啊,去當小兵還不如我在北黎混,哎呀,這太噁心了啊……”
有林凡這種猥瑣好色,又大男子主義到堪稱將所有人性缺點,全部融入一爐燒出來的老封建當老闆。
想進去當無間道,又不想被潛規則,那就得想個萬全之法,不然是個母的,長得有點姿色的……
不兌,差點忘了,他們有句話叫女人拉了燈都一個樣。
之前網路多少惡臭之人,洋洋得意吹噓雖然網戀了個肥*,但奔現後還是硬著頭皮開**了。
甚至有些還會拍照炫耀,把玩弄別人的身體和愛情當炫耀的籌碼。
依照她對那個種馬的瞭解,對方就是那種人啊。
有姿色的睡完給個小妾名分,比如:崔家姐妹,司遙,蕭傾顏……
沒姿色的睡完賞給小弟,比如:蘇禾。
這樣偶爾玩點刺激的人倫小遊戲,還能增添點趣味……
光是這麼一想,她就要吐了,進去了太醜沒有上升空間,平庸要被騷擾,好看那更完了……
看看那群人就知道了,司遙那個死全家只剩下林凡的不算,林凡的妹妹和家生奴也不必提。
剩下的幾個,尤其是慕錦書,有實力有手腕,但不陪睡,不哄林凡開心,捧著對方,給對方上情緒價值,連點權力的邊角料都吃不上。
林凡啊,總是希望女人即是名媛千金,又要非他不可,偶爾吃點小醋調情,最後還要跟其他‘姐妹’和和睦睦伺候他。
關鍵是哪怕人家是演的,林凡也確實享受到了啊。
反派人生怎麼能比她這個主角還爽呢?
……想想再讓,度強上去進混法辦想須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