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好。”
這對母子走後,歐陽青繼續給人看病,雖然她也很想知道為什麼芸娘成婚兩年一首是黃花大閨女,是不是她那丈夫不行,若是不行,也太不行了,兩年了,妻子還是黃花大閨女一個。
只是她還有病人要看,也沒時間去看熱鬧,而且這熱鬧可不一定願意讓她一個外人知道。
然而這事過去了三天後,她就從別人那裡知道的這事的後續了。
原來是,芸娘所嫁的丈夫,是兩家長輩在他們兩個還小時定下的娃娃親,年紀到了就讓兩個孩子成婚,芸娘記事起就知道自己有娃娃親,對於未來要嫁的人,自然是會多關心一些。
而她的丈夫是一個讀書人,先是考中童生,之後在十八歲時考中秀才,然後兩人就在男子中秀才後的第西個月成婚,她滿心歡喜的嫁到夫家。
洞房花燭,她先是發現自己來了月事,還不知道該怎麼辦時,丈夫進來,她的蓋頭都沒掀開,就跟她說,他有喜歡的姑娘,娶她不過是因為從小定下的娃娃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不好反駁父母之命。
娶她不是他的本意,接著就就拿了一份和離書給她,婚事一年後,她就可以離開他就各行婚嫁。
新婚夜,她一個睡在床上,丈夫睡在房間隔開的書房的小塌上,陪伴她回孃家的第二天,丈夫就去縣城的書院讀書去了。
平日裡書院放假,他回來也是睡在書房的小塌上,即使是冬日裡,他寧願睡在小塌上也不跟她一起睡一張床,也不願多跟她說一句話。
然後,婆婆不知道,一年後見她還是肚子平平,就罵她是不下蛋的母雞,按照丈夫說的,她本可以拿著和離書離開,可是她是真的喜歡她的丈夫,所以忍著婆婆的為難,又待了一年。
之前丈夫回來,告訴她,請她拿著和離書離開他家,他喜歡的姑娘喪夫了,他要去娶喜歡的人,對於她,只能抱歉了,所以她是這次回孃家,實際上就是跟丈夫和離,也在官府裡登記了。
就丈夫給了二十兩銀子做為補償,是她剛回到孃家,還沒說要孃家兄弟回去幫她搬回嫁妝,就被拉來看病。
她回去自然是跟家人坦白,她的家人是大張旗鼓的去前夫家拿回她的嫁妝,別人問就是把拿男人的事情都說出來,她想給前夫留面子,她的孃家人可不會,居然有喜歡的人,為何不早說,娃娃親又不是不能退親。
之前一首以為了考學為藉口,一首拖到芸娘十八歲了才成婚,成婚了又如此對待,芸娘還幫著隱瞞,如今他喜歡的人守寡了,就跟芸娘和離為了迎娶一個寡婦。
芸孃的爹也是一個秀才,她的大哥更是舉人功名同樣是在繼續讀書,打算考進士的。
她前夫娶了她,還是他們家沾光了,他們家,公公在他十一歲去世,他讀書的費用就靠他們家租出去的田,收的租子,哪裡是夠的,還不是他娘每次沒銀子給他交學費跟買筆墨紙硯時來找他們家借銀子。
說是借,等芸娘嫁過去了也沒還,這對母子還這樣對芸娘,芸娘是喜歡他,也是性子好忍了,他們可不會忍,不止拿回嫁妝,還要回這些年借給他們家的銀子。
而他不過一個在書院讀書的秀才,哪裡來的一百五十兩銀子還他們家,他們才不關心,錢還了就好。
因為在李家村待了三個月時間,她還知道那男的跟芸娘和離後半個月就迎娶了他喜歡的那個寡婦,也不知道是不是沒面子,還是因為什麼原因,他是在縣城成的婚,住到了那女子的嫁妝院子裡。
而芸娘也在她離開之前,她嫁給了她哥哥的同窗,這位同窗一首喜歡她,只是知道她有娃娃親,後面又嫁了人,不過他放不下,一首沒成婚,知道芸娘和離了,就趕緊上門提親。
家中詢問過芸孃的意見,芸娘對前夫己經放下了,自然是同意的,流程在三個月走完,芸娘再一次出嫁,這次她嫁的是舉人功名的丈夫,婚事也是比第一次還要盛大,第一次成婚,前夫雖然是秀才,可是辦的婚禮可以用寒酸來形容。
而這次她成婚,是八抬大轎迎娶,給的聘禮很多,從孃家到夫家,一路上都是吹吹打打熱熱鬧鬧的到達夫家。
歐陽青不是很能理解芸娘為什麼再選擇再嫁,她會織布,也會刺繡,去立一個女戶,自己過日子不好嗎?
為何要再嫁呢?不過想到,這是古代,好像又懂了,在這個時代,女子即使可以立女戶,可是流言蜚語從來都不會少的,更何況她的前夫是一個秀才,反而她再嫁一個功名比她前夫高的,若是將來她丈夫高中,無人再說她,反而說她的前夫的不是。
又或者是,她家有堂妹跟侄女們,若是她不再嫁,會影響到她們的婚事,她要考慮的己經不是她自己的事情了。
她只能慶幸,自己來到這個世界,因為這麼一個身份,原主還沒心願,她可以不嫁人,因為不會影響到別人的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