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當家主母,四個幼崽全是反派》第10章 證人(1)

作者:朕要錢·1個月前

範青陽跪在一旁,胸有成竹的勾起嘴角,心底的聲音清清楚楚鑽進蘇以楠耳中:

【證據我都拿出來,不信還做實不了你私奔的事。】

蘇以楠冷冷瞥了他一眼,從容淡定地開口:

“大人,這簪子,我能看一眼麼?”

府衙大人揮了一下手,便有衙差將簪子遞給蘇以楠。

她仔細地看了看這梅花簪,就是再普通不過的銀簪子。

原主確實是侯府的大夫人,但她實際上在嫁給寧子璋之前,無親無故。此前一次偶然的機會,遇到了寧子璋,因為長得像他亡妻,才娶她過門的。嫁入侯府後,大房的賬也都是二房代為管理,她手裡並沒多少錢,買的也不過就是再普通不過的東西。

她心裡有了數,把簪子遞還給衙差,隨後,看向跪在身旁的範青陽,問:

“你說這是我贈與你的定情信物?”

“對!”

他信誓旦旦地點頭。

“那我是什麼時候,贈你的?”

“就半個多月前,我一直愛惜著,隨身攜帶。”

聽到這句回答,蘇以楠不禁笑了一聲。

範青陽一頭霧水:

【她笑什麼?都鐵證如山了還笑,莫非是瘋了?】

不!

她只是覺得這番說辭很可笑。

隨身攜帶?

那私奔那天,翻他身,怎麼沒有翻出這銀簪子,倒是翻出來二夫人的玉佩。

蘇以楠抬眸,對著府衙大人,恭敬開口:“大人,範青陽的說辭漏洞百出,所謂定情信物更是刻意偽造的證據,根本不足以當作憑證。”

“汙衊。”範青陽立刻喊道:“你憑什麼說那是偽造的?”

她抬手,指向那支銀梅花簪,提高聲音,不僅僅讓府衙大人聽清,更重要的是說給圍觀的百姓。

“這支銀梅花簪款式隨便一個銀樓都能打造,且尋常婦人皆能購買,並非獨一份信物,怎麼能證明這就是我的?

當然,我也的確曾有同款銀簪,可早在一個月前就丟了,被府中的李管事偷走變賣了。此事,身邊的丫鬟春兒和李管事皆可作證,又何來半個多月前贈予管家一說?”

府衙大人微微一怔,示意身邊文書記下證詞。

範青陽聞言,心中一慌,眉頭緊緊地皺起來,連忙抬頭辯駁:“大人,她胡說!”

他看著蘇以楠,跪著往她身邊動了動,著急地狡辯:“那簪子明明就是你半個月前私下贈予我的,你一定是怕事情敗露才謊稱被偷的。夫人,我們是真心相愛的,也從未對你有過二心,你為何要這樣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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