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束通話電話。
南城公司的車停在出口。
陳經理接過我的行李,沒有問家裡的事。
他只說:
“住處安排好了。”
“試用期三個月,能不能留下,靠你自己。”
“行。”
我需要的從來不是特殊照顧。
只是一次不用替別人背鍋的機會。
當天晚上,我把鐵盒裡的資料分別發給母校和上一家公司。
偷班費的事沒有監控,已經很難查清。
但作弊處分和公司錯賬,都留有原始記錄。
第二天,我以前的同事給我打來電話。
“林晚,公司重新調了後臺。”
“那筆賬修改時,用的是林悅的臨時賬號。”
“當時是你主動認錯,大家才沒往下查。”
他頓了頓。
“你真替她丟了工作?”
我望著桌上的試用期合同。
“以前是。”
“以後不會了。”
下午,原公司釋出內部說明。
我的開除記錄撤銷。
妹妹需要退還公司損失,並接受進一步調查。
與此同時,她的教師編錄用資格,進入複核。
媽媽在家族群裡瘋狂艾特我。
“夠了吧?”
“非要把你妹妹逼死,你才開心嗎?”
。聊群出退我
。的天今到我被是不妹妹
。裡我進塞糖味怪把能沒,次一第是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