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搬回養母那邊了。”
“家裡現在......一個人都沒有。”
我看著他。
“你不是還在嗎?”
“可他們說的孩子,不包括我。”
他苦笑了一下。
原來被忽視一次,他就覺得難受。
可我在那個家裡,被推出照片、趕出房間、送上病床時,他們沒有一個人覺得我難受。
“知夏,你回去吧。”
哥哥哀求道。
“只要你回來,房間還是你的。”
“以後爸媽也不會逼你了。”
我搖頭。
“不是他們不逼我,我就該回去。”
“是我不想再要你們了。”
哥哥的手指猛地收緊。
袋子裡的薯片被他捏得作響。
我轉身走進校園,沒有回頭。
那天下午,老師帶我去辦理了後續手續。
在學校和相關部門的幫助下,我可以暫時住在老師家,等成年後再自行決定生活安排。
簽字時,工作人員問我:
“真的不考慮回父母身邊?”
我看著紙上的“許知夏”。
從前,我覺得這個姓代表著我的家。
現在才知道,名字只是名字。
“他們不是我的親生父母。”
“可他們養了我十七年。”
“這份養育,我以後會按照法律和能力承擔該承擔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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