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骸被發現時己經完全白骨化,腐敗的衣服是一件本應是白色的連衣裙。法醫分析死亡時間己有五年,對照當時的失蹤人口,高度懷疑是同年的失蹤女生邱月。
但要做DNA才能確定。邱月的首系親屬有父母和一個哥哥,哥哥多年前己過世,父母在邱月童年時己離異,各居外地。
負責本案的常廷聯絡他們來做鑑定,她的母親說沒空,父親聽說可能找到屍體了,首先問的是:“你們抓到兇手了嗎?得有民事賠償吧?”
常廷也上了幾年班辦了幾年案了,什麼人沒見過,聽到這話,血壓還是飈得天靈蓋疼。
指望邱月父母,DNA鑑定的進度肯定被耽擱,但法醫一點點清理屍骨的時候,在胸廓裡發現了鏽蝕的心臟起搏器。
邱月失蹤時的案卷裡,提到她有先天性心臟病,生前曾做過安裝心臟起搏器的手術。
這類醫療儀器都是有編碼的。再結合身高、骨齡,不用等DNA鑑定結果,己能斷定死者就是邱月。
但陳荷是怎麼知道的?
常廷盯著陳荷黑白分明的眼眸,忽然意識到,面前這姑娘並非在狡辯推託,而是在戲弄自己。
陳荷反而笑了:“警官,不用這麼看著我。我跟邱月是朋友,我知道她裝著起搏器。”
常廷神情複雜:“現在不說是想象的了?”
“創作來源於生活,這部作品的確是以邱月為原型的。可是,最後那一幕是虛構。講故事原本就是現實和虛構交疊的藝術。”
“好好好。大藝術家,說一說你是如何虛構出來的。”常廷做了個“請”的手勢,挑釁地翹起二郎腿。
被徒弟一把把腿搡了下去。
陳荷絲毫不亂,捧著毫無熱氣的茶杯,開口道:“我高中時是美術生,是要離校集訓的。高三上學期,從暑假開始參加藏墨美術培訓基地集訓學習,在那裡我認識了邱月。對我們這些學生來說,地處郊區的培訓基地,就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小社會。有好學生,也有壞學生。如漫畫中所說,邱月常被幾個人欺負……”
常廷同步翻著漫畫,念出幾個的名字。
“於二,徐三……你起名真草率!”
“這三個人都有原型,用原名會侵權,我又懶得給討厭的人費心另起名字。”
“你怎麼不怕侵邱月的權。”
“她死……不,她失蹤了呀。”她的語氣輕而平,“據我所知,她父母不關心她,唯一對她好的哥哥也早就去世了,沒人會告我。”
常廷的臉騰地紅了。氣紅的。陳荷的一番話像一支冷箭,射中了他某個痛點。
他伸手拿起杯子。周正正按在他手臂上:“不能砸!”
“我不砸。”常廷喘氣不穩,“我喝口水。”
一口涼水把火氣壓了回去:“說,接著說。”
陳荷近乎好笑地看著他的反應,接著道:“有次上課,於二偷偷在她後背寫髒話,被我看到了。”
常廷在手機上翻到了那一段。漫畫中的“於二”是個女生,正在用畫筆在邱月背後寫字。
畫面中的字只寫了半個。但從筆劃的走向能就看出於二想寫的是:
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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