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一年後,早歸開了第二家店。
五百萬還剩大半,我沒有買豪車,也沒有住進大房子。
我只給店裡每個女人留了一筆應急金。
錢不多,夠她們在最難堪的時候住一個月酒店,買一張離開的車票。
手裡有退路,拒絕別人時,聲音才能大一點。
陳放每月按時還債。
最後一筆到賬那天,他沒有發訊息,只把轉賬回執寄到了店裡。
晚上打烊,我在街對面看見他。
陳放瘦了很多,穿著市場搬貨的舊外套,手背那塊替我擋過滾油的疤還在。
他沒有帶花,也沒有跪。
“小禾,債還清了。”
“嗯。”
“我媽搬去跟我姐住了。林霜離開這座城後,我沒再聯絡她。”
我平靜地聽著。
他苦笑:“以前我總覺得,只要最後娶的是你,別的都不算背叛。後來才知道,我捨不得的不是你受苦。”
“是那個永遠替我兜底、永遠會回頭的人。”
他從口袋裡拿出那枚素圈。
戒指已經重新改過尺寸,內側多刻了兩個字。
姜禾。
他終於只刻了我的名字。
可遲來的專屬,只剩補償。
“這次不逼你戴。”
陳放握著戒指,聲音很輕。
“我只想問,還有沒有一點可能?”
街口的紅燈變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