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錯誤,給你造成的損失,公司會賠償。”
趙啟明看了我很久。
“程總,我提醒過你。”
“可你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和發小。”
這句話像一根針,扎進我心裡。
他說得沒錯。
陳嶼和林晚晴能把公司掏出這麼大的窟窿,不只是因為他們狠毒。
也是因為我把信任當成了不需要監督的理由。
“我不能改變已經發生的事。”
“但我會公開恢復你的名譽。”
“如果你願意回來,財務審計部負責人的位置由你擔任。”
趙啟明沒有立刻答應。
“我需要考慮。”
“應該的。”
三天後,他接受了邀請。
在他的幫助下,公司重新整理過去三年的賬目。
幾個被陳嶼破壞的客戶也願意重新談判。
城東專案雖然受到影響,卻沒有像陳嶼恐嚇的那樣徹底停擺。
我用自己的資金填補短期缺口,又親自拜訪合作方。
半個月後,專案恢復運轉。
董事會結束時,秦書瑤將新的內部制度放在我面前。
“以後核心許可權至少需要兩人稽核。”
“即使是親屬,也不能例外。”
我簽下名字。
“這一次,我終於明白了。”
真正的信任不是放棄邊界。
而是任何人在規則面前,都不能擁有背叛的特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