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立到紀委談話時,謝飛去了邵景荷的辦公室報告,所有的工作都要留痕可追溯,多向領導彙報,總是不會錯的。
謝飛也相信,在鐵的證據面前,戴立必然會承認違紀的事實,只不過時間的早晚,態度的好惡而己。
“邵書記,對衛生局戴立的調查,很快就可以結束。接下來,就是對他的處分,想向你彙報一下。”
今天吳小娜出面,一定可以拿下戴立。他完全可以提前彙報,準備審理報告的事情了。
“戴立的違紀情況如何?”
邵景荷很詫異,謝飛的辦案效率也太快了些。這還需要去外地調查取證呢,也僅僅花了兩天時間。
“戴立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識和領會不足,重視程度不夠,在公務接待等方面只做表面文章,流於形式。中外,他覺得自己是一把手,有開支權,用公款吃喝沒什麼大不了的,特權思想特別嚴重。
根據我們的調查,衛生局的財務管理工作抓得不嚴,沒有嚴格執行《中裡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也沒有做到接待報銷憑證中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三證齊全。”
邵景荷問:“所以你的處分建議呢?”
只要固定了證據,戴立開不開口,意義都不大,如果他拒絕認錯,只會加重他的處分。
這個才調過來的衛生局長,很有可能任職幾個月就要落馬呢。
吃喝問題,己經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看似問題不大,其實處分也是非常嚴厲的。
吳小娜就是前車之鑑,一個商務局的紀委書記,實職副科幹部,現在只能頂著副科待遇,在紀委做一般幹部的工作。
吳小娜還是積極配合,主動承認錯誤,也落了這樣一個下場。
戴立如果以為能躲避紀委的調查,後果只會更加嚴重。
“戴立正在紀委接受談話,要看他的認錯態度。如果他的態度端正,我建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如果他與組織對抗,應該撤銷黨內職務,甚至留黨察看,行政降級,甚至是撤職。”
戴立是衛生局的黨組書記,撤銷黨內職務,自然就是不再擔任黨組書記。
黨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吳小娜當初因為5000多元,背了個黨內嚴重警告,並撤銷紀檢小組組長職務的處分。
戴立是一把手,而且涉及的資金更多,處分與吳小娜一樣,也不為過。
但如果他的態度不如吳小娜誠懇,處分自然也得更嚴厲。
一旦真的撤職黨內職務,那肯定還會有行政處分。
我國的行政處分種類有六種: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接受了黨紀處分後,多半還要接受行政處分。
邵景荷淡淡地說道:“那就看戴立的態度吧。”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而承擔後果,戴立一首把希望寄託在李士君身上,覺得就算有問題,也應該由李士君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