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爹媽掃地出門,我嫁大院子弟》第 321章 拎清(1)

作者:金素S·1個月前

“我之前倒是想過僱人幫忙。”美華說的是之前的想法。

她既然想幹大的一定就是經過認真考慮各種環節,光是找人幫忙搬貨就想過幾種方法當然最後還需要和姑姑見一面最後決定。

姑姑是資深的老生意人了,各方面想法看法以及能力一定在她之上,向比自己本事的人請教沒什麼可丟人的。

“請人不太行吧?萍水相逢,你又想多進貨如果不認識會不會把東西帶走?”傅崢提出自己的疑問。

“所以這個後來又覺得 有點風險,到時候跟姑姑商量商量,當然姨夫那邊我也打過招呼。”美華都做了後手。

鐵路這頭的人為什麼沒一開始就安排進來?

畢竟這屬於違反工作規定,還沒開車就帶著一堆的貨物進站,真的叫人抓到影響她倒不怕,怕的是影響當事人。

而廣州站那頭又不是海城,海城站她姨夫還能勉強混個臉熟,外地是真的不熟悉。

“嗯,你問問姑姑。”傅崢沒忍住摸了摸美華的頭髮絲。

可真聰明。

美華走到自己的行李袋旁邊從最裡面翻出來一個日記本,翻開日記本拿出一沓錢。

“給我花?”傅崢挑眉一臉疑問。

他這待遇也是上來了,別人家都是丈夫養妻子,他現在都能讓妻子養他了!

“之前每次我回家奶奶都有給我零花錢,還有爸爸也給了,這些我都沒花攢了起來。”林美華的日記本里有將每一筆錢都做了記錄。

為什麼要了卻不花還要給傅崢?

美華現在不只是跟孃家在金錢上一刀兩斷,跟婆家也是一樣的想法。

結婚了就不能一鍋攪馬勺,她認為獨立過日子就是要各方面都算得清清楚楚特別是在錢上頭。

父母呢希望兒女不要啃老,而兒女大概需要做的就是金錢上的恩斷義絕。

我不拿你的錢,我就不受你的約束。

舉例說她孃家,她在金錢上和父母兄長拉開關係,以後她哥真的需要用什麼錢不能用吩咐的命令讓她掏父母也是一樣。

她願意拿的才會拿,她不願意拿誰都逼迫不了她。

美華清楚自己現在手裡握住了一個比較好的機會,或許未來很有可能比現在擁有的錢更加的多。

錢多意味著大家的目光都會集中在她這個小家上,她怎麼要求自己家的就怎麼要求傅崢家。

“這些錢你找個機會還給奶奶和爸爸。”美華說。

傅崢皺眉:“給的零花錢就花了唄。”

在傅崢的心裡,長輩給的零花錢肯定不能要,那結婚的時候家裡也給他出了很多錢他好像也用了,所以美華這方面就不需要分得太清楚。

他認為美華可能跟他是一樣,覺得花家裡的錢不好,但他己經遵守了不啃老美華就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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