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菲尼克斯把雙手插進褲兜裡,左邊是空的,右邊是那瓶提神藥水。
他摸到了那個磨圓了的玻璃瓶身。
“你想活。”
“我想活。”死神說,紫色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線中發著光,“幾千年了。我存在了幾千年。見證過無數人的死亡,送走過無數人的靈魂。
我看著他們哭,看著他們笑,看著他們在最後一刻喊出最在乎的人的名字。
幾千年,你知道幾千年有多長嗎?”
菲尼克斯沒有說話。
“你練了三十一年的劍,你覺得很長,你等一個人等了三十一年,你覺得很長。”
死神的聲音終於有了一絲裂縫,不是脆弱,而是幾千年的重量終於找到了一條裂縫,拼命地想從裡面擠出來。
“我等了幾千年。我沒有要回去的地方,沒有等我的人,沒有人在醫院裡握著我的手。
幾千年來,我的手一直是空的。”
菲尼克斯看著死神的臉,那張蒼白的、稜角分明的、像瓷器一樣的臉。
那張臉上的表情不是憤怒,不是悲傷,而是一種更深刻的東西——孤獨。
幾千年的、無人問津的、沒有任何一個靈魂能與之對話的孤獨。
“所以你選了我。”菲尼克斯說。
“我選了你。”死神說,“你從墓地裡擋那道咒語的那一刻起,我就在看著你。
你拒絕伏地魔的招攬,你說‘我這輩子最討厭被人命令和被人畫餅’。
你的寫輪眼,你的白鳳凰,你體內那股不屬於這個世界的力量——你有資格承載死神之位。”
他往前走了一步。水面沒有起漣漪。
“但承載死神之位,需要你的身體,不是你的意識。
你的意識太強了,太固執了,太——”死神頓了一下,像是在找一個合適的詞,“太愛了。你愛那個女孩,愛你的父母,愛你的教父。
這些愛讓你的意識像一塊石頭,砸不碎,燒不爛,所以我設了第一重考驗。
我讓你把愛說出來,不是為了讓你的愛消失——是為了讓它們變成你的軟肋。”
菲尼克斯的手指在褲兜裡攥緊了藥水瓶。
“你以為你在鏡子裡的那些對話,是你在面對自己。
其實不是,是我在偷。”
死神的聲音恢復了平靜,但那種平靜是刀刃的平靜——不晃,不動,但鋒利,“我偷走了你最柔軟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