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逍遙》第二十七章 少年少年(1)

作者:披蘿的醜醜·1個月前

白骨給王福常介紹的靠山是正元山一位大修。

大修名勁,字蒼之,其實不過是個二十歲的少年。

和他的名字一樣,少年無處安放的蓬勃朝氣,都要從腦門裡衝出來了。

白骨又從來喜歡少年,呵,美少年。

鄉里出了吃人的怪物,村人本來已經請了白骨和團圓,又有些不放心,又去請正元山的道長。

村人還怕白骨要不高興,款待了好些好酒好菜,沒想到兩個人一見面就脾氣相投,只恨沒有投在一個孃胎裡,於是立刻月下結拜。

有一次,兩人遇到極厲害的對手,白骨受了傷,蒼之揹著她御風了千里,到最後落下來的時候,嘴唇都白了,這才發現他也身受重傷,命在旦夕。

這一段,說給誰聽都不信。

團圓大爺卻道:少年人,會。

只可惜白骨要去尋人,不能久留。

蒼之卻怎麼也捨不得,反正他是少年,精力也和朝氣一樣,旺盛的無處發洩,於是就一路走一路陪她去尋人。

蒼之是那種誰見了都喜歡的人。

路邊賣茶的大爺,看見他,都要多請他多喝杯茶。

不管他走到哪裡,總有人送,有時候送了十多里路,還是不肯回去。

老人們則一見到他就要說,要是我們家能生出個這樣的孩子來就好了。

更過分的是,近日有人開始為他寫詩,寫詞,甚至寫話本。

白骨悄悄買了本回來,仔細地翻了翻,上面甚至都沒有提到她的名字,只用了“餘者”兩個字。

他是蒼之,她是餘者。

白骨很是羨慕,又有些不服氣。

這幾日他們正好走到一個市集,白骨就和他約定,不如我們分頭,各自去問陌生人討紅包,比比看誰討得多。

團圓十分不明白,白骨為什麼老做些自取其辱的事。

卻沒想到,這一次,蒼之一個紅包也沒討到。白骨咧嘴笑了半日。

白骨帶著王福常回去,本來是想捉弄捉弄蒼之的。

可是他看見王福常就拍了胸脯,笑道:“包在我身上,以後我就是你的靠山。”

這下,連團圓大爺都喜歡他了。

可王福常是扶不起的阿斗,幾乎一無是處,以前他一個人在街市上混的時候,還不覺得,可是跟在蒼之身邊,立刻就明顯了起來。

王福常變得非常沮喪,愈發的喝酒賭錢。

蒼之卻又拍著胸脯道:“包在我身上。我師父說一個人不求上進是因為身上未擔責任。我這裡有一張敕封土地爺的符籙,你去王盤山當個幾年的土地爺,自然就與現在不同了。”

。爺地土了當去地妙其名莫,山靠個這為因,樣這就常福王

。緣機的別特麼什有沒也,仙大的路過麼什了救有沒

。年千上了做就做一,爺地土的山盤王個這做去一常福王,到想沒是只

。書飛的山元正了到接就之蒼,天二第的後常福王走送

。回速之蒼,難罹國家

。休不死不,烈慘殺廝,戰大場一這的水長與黑

。軍為衝皆子,子男萬十水長殺坑黑

。景慘的耳人掛頸脖,頭人懸間腰見可,兵皆民全,戰死水長

。前陣在鋒衝當刻此,徒首代八十第的石柱國護為作之蒼,石柱國護的水長為作山元正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