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骨給王福常介紹的靠山是正元山一位大修。
大修名勁,字蒼之,其實不過是個二十歲的少年。
和他的名字一樣,少年無處安放的蓬勃朝氣,都要從腦門裡衝出來了。
白骨又從來喜歡少年,呵,美少年。
鄉里出了吃人的怪物,村人本來已經請了白骨和團圓,又有些不放心,又去請正元山的道長。
村人還怕白骨要不高興,款待了好些好酒好菜,沒想到兩個人一見面就脾氣相投,只恨沒有投在一個孃胎裡,於是立刻月下結拜。
有一次,兩人遇到極厲害的對手,白骨受了傷,蒼之揹著她御風了千里,到最後落下來的時候,嘴唇都白了,這才發現他也身受重傷,命在旦夕。
這一段,說給誰聽都不信。
團圓大爺卻道:少年人,會。
只可惜白骨要去尋人,不能久留。
蒼之卻怎麼也捨不得,反正他是少年,精力也和朝氣一樣,旺盛的無處發洩,於是就一路走一路陪她去尋人。
蒼之是那種誰見了都喜歡的人。
路邊賣茶的大爺,看見他,都要多請他多喝杯茶。
不管他走到哪裡,總有人送,有時候送了十多里路,還是不肯回去。
老人們則一見到他就要說,要是我們家能生出個這樣的孩子來就好了。
更過分的是,近日有人開始為他寫詩,寫詞,甚至寫話本。
白骨悄悄買了本回來,仔細地翻了翻,上面甚至都沒有提到她的名字,只用了“餘者”兩個字。
他是蒼之,她是餘者。
白骨很是羨慕,又有些不服氣。
這幾日他們正好走到一個市集,白骨就和他約定,不如我們分頭,各自去問陌生人討紅包,比比看誰討得多。
團圓十分不明白,白骨為什麼老做些自取其辱的事。
卻沒想到,這一次,蒼之一個紅包也沒討到。白骨咧嘴笑了半日。
白骨帶著王福常回去,本來是想捉弄捉弄蒼之的。
可是他看見王福常就拍了胸脯,笑道:“包在我身上,以後我就是你的靠山。”
這下,連團圓大爺都喜歡他了。
可王福常是扶不起的阿斗,幾乎一無是處,以前他一個人在街市上混的時候,還不覺得,可是跟在蒼之身邊,立刻就明顯了起來。
王福常變得非常沮喪,愈發的喝酒賭錢。
蒼之卻又拍著胸脯道:“包在我身上。我師父說一個人不求上進是因為身上未擔責任。我這裡有一張敕封土地爺的符籙,你去王盤山當個幾年的土地爺,自然就與現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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