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五十的周興順臉頰消瘦,皮膚黝黑,一雙不大不小的眼睛炯炯有神,饒有興趣地打量著徐三金。
章稀進己經彙報過案發始末,所以周興順對徐三金很感興趣,一個沒有經過訓練,也沒有從事過刑事案子的普通百姓,卻能一眼看出殺人兇手,著實讓他感到不可思議。
“徐三金同志,感謝你配合我們公安的工作。”
“周局長,這是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徐三金笑笑,感覺到那隻大手很有力量。
周興順確定徐三金的手上沒有老繭,也就是沒摸過槍,鬆手後,周興順有意考考徐三金,笑道:
“小徐,你再好好想想,這件案子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或者還有什麼線索?”
“周副局讓你說你就說,不要有所顧忌,拿出你的真本事,你不是還想要個工作指標嗎,這是你的機會。”
章稀進在一旁笑著,他推薦徐三金給周興順,可不是讓徐三金謙虛的。
你要這麼說……為了編制,那就廢一次腦細胞,想想這件案子哪裡還有可疑之處。
徐三金腦海裡蹦出一個疑點,那就是宋沅菱為什麼要在殺了黃平江之後,取了六根大黃魚?
那麼大一筆錢……準備跑路?
可如果準備跑路的話,幹嘛還要殺黃平江?一起跑,路上有個人照應,不是更好?
突然,徐三金瞳孔一縮,一個問題在他腦海裡盤旋著:殺人碎屍,需要多長時間?
徐三金沒有碎屍殺人的經歷,但他有剁肉的經歷,尤其是剁排骨。
如果沒有屠夫專用的砍刀,那剁骨頭可費勁了。
從黃平江進入那座小院,到宋沅菱挎著竹籃出來,前後一共兩個小時。
哪怕宋沅菱力大如牛,也不可能在兩個小時之內,把一個大男人剁碎吧?
脊椎骨!
大腿骨!
肩胛骨!
腦殼子!
不說這些難啃的硬骨頭,就是把黃平江大卸八塊,也需要時間。
除去宋沅菱和黃平江周旋的時間,殺黃平江的時間,再除去宋沅菱清理自己身上的血跡的時間,剩餘的時間壓根不夠宋沅菱碎屍……
徐三金閉了雙眼,腦海裡回想著第一次見宋沅菱的場景,以及第二次宋沅菱從家裡挎著竹籃出來的場景。
兩相對比之下……
衣服沒換,還是那身藍色的碎花布棉襖。
只換了一雙鞋……
徐三金猛然睜開雙眼,宋沅菱衣服上沒有血跡……所以,當時還有其他人在現場,幫助宋沅菱碎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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