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十二年後,從語音廳莽進歌壇》第72章 發聲明(2)

作者:幸運周周·1個月前

帖子:【yxh廳裡的唱歌實力確實不錯哈,感覺比LJ那邊好許多。】

【你這是來挑起對立的吧?一個才開不到一個月的廳哪來的臉跟lj比?】

【浪跡現在不全是本了嗎?還有幾個好好唱歌的?】

【好好唱歌的幾個能火?娛播才是王道。】

【這八個確實唱的都不錯。】

【單聽dy唱的時候,就最多覺得還不錯,但人一對比,怎麼好聽的那麼明顯?】

【音色流氓】

【所以dy還是不回應嗎?】

【他能回應個啥?不都解決了?】

【那也得回應吧?還冷處理?】

【冷處理又不是一次兩次了,再說了,也沒啥好回應的了吧。】

【說劇本,人跑其他工會那裡刷,說換人的,大哥出來說無可替代,說曖昧的,大姐出來曬聊天記錄,他還能回應啥?】

【我去,樓上這麼一說,他完全是無妄之災呀。】

【這是什麼事業運呀?在發生點啥事兒最後都給他搞助攻了?】

【我一個路人都有點兒心疼他了。】

【他不晚上八點才首播嘛,只能等晚上看他回不回應了。】

........

沒有等到晚上八點,下午六點多,林風就將孫浩天那邊的律師聲明發進了粉絲群裡。

“這是我早上跟大家說的交代,我知道大家遇到這種事情,都非常替我著急,關心我,想要維護我。每次想要反駁都不能反駁的時候,會覺得很憋屈,甚至我們內部中也會因為一些觀點的不同會產生一些爭執,但大家的本意都是為我好,我都懂,非常感謝大家。”

“我本意不讓大家爭吵,是想我們來網際網路上是為了讓自己開心的,沒必要為那些生氣,壞的也是自己的心情。 ”

“但我絕不允許,那些惡意的不好的言論,會延伸到大家的身上。”

“粥粥姐的解釋我想大家也都看到了,我很感動,但是我又覺得對不起大家,是因為我的事情,卻需要你們去幫我證明,陷入這種自證的環節,是我所不想的。”

“我希望大家在我這裡只要開心,享受音樂就夠了。如果以後再有這種事情發生,那麼你們就收集證據首接給我就好,我不會讓你們衝在我的前頭,幫我衝鋒陷陣傷痕累累的。”

林風推心置腹的一番話,把群裡的大家說的眼淚汪汪。本來以為小野不會再回應了,卻沒想到效率那麼高,下午就出律師聲明瞭,有點爽是怎麼回事?!

那份律師宣告,他也發了一份在自己的音符賬號裡,要求音符上所謂‘實錘’的那名使用者,還有郫縣上惡意p圖詛咒的使用者,以及圍脖上辱罵的使用者,刪除相關內容,消除影響。

吃瓜人的網速沒有慢的,在林風發出律師宣告沒過一個小時,有網友就把相關的內容給刪掉了,甚至一人首接登出了賬號,另一個只刪掉了內容私密了賬號,當然,也有頭鐵的,認為就是嚇唬人的。

公證費,林風都己經交了,自然不會當無事發生了。

林風這邊的迅速反應,出乎大家的意料,本以為下午還正常排檔跟往常一樣就這樣過去了,沒想到首接出律師聲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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