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被全家吸血?我點火分家》第12章 前往街道辦!(2)

作者:七嶼霧·20天前

趙武走到辦公桌前,才從棉襖最裡面的夾層裡摸出那張凌晨寫的分家字據。

紙是閻埠貴從作業本上撕下來的糙紙,折得四四方方。

七個紅手印一個挨一個,印泥洇開一點,在紙上留著暗紅的印子。

他把字據輕輕放在王主任面前,聲音有點啞,但是很穩:“王主任,我今天來,是想辦分戶。”

“把我的戶口單獨分出來,另外想申請租一間公房,我自己單過。”

“分戶?” 王主任愣了,拿起字據湊到窗戶底下,一字一句看了起來。

越看眉頭皺得越緊,特別是看到 “斷絕父母子女關係。生不養死不葬” 那句的時候。

她捏著紙的手都頓了,“啪” 地把紙放在桌上,抬頭盯著趙武,眼神里全是不相信。

“你這孩子,今年剛十八吧?”

“我記著你去年才領的成人口糧票,婚都沒定,怎麼就鬧到分家斷親的份上了?”

“這上面的手印都是你爹媽自己按的?不是你逼著他們按的吧?小小年紀可不能學那忤逆的事。”

旁邊縫棉襖的李大姐也停了針,小周也放下了鐵筆,全都抬頭看著趙武。

趙武垂著眼,瞬間那些刻在原主骨頭裡的委屈翻上來,堵得他喉嚨發緊。

趙武卻硬挺著沒掉眼淚,聲音平靜,卻每個字都沉:“王主任,我要是有一點活路,也不會走這一步。”

“我十六歲那年,剛領了初中新課本,我爹就把我書奪了摔在地上。”

“說我哥是長子,要頂門立戶,我皮糙肉厚讀書沒用,讓我去貨站扛大包賺錢給我哥娶媳婦。”

“從那天起,我天不亮就去廣安門貨站,一百斤的煤筐。一百斤的米包。”

“三伏天曬得掉皮,三九天凍得手粘在麻袋上,兩年零三個月,我賺了八百多塊,全交給我媽了。”

“我哥買永久腳踏車花了 150,給彩禮 20,打傢俱 80,結婚擺三桌席花了 90,全是我扛貨賺的錢。”

“他結婚那天,我挑水劈柴忙了一整天,餓的前胸貼後背,伸手想拿個白麵饅頭。”

“結果我媽一巴掌打在我手背上,說我身上髒不配碰白麵,讓我去廚房啃半塊涼窩窩頭。”

“昨天我從早上七點幹到凌晨一點,整整十八個小時。”

“連幹兩車煤一車米,工頭多給了我兩毛,一共四塊六,我揣在貼身的兜裡,回來我媽撲上來就搜身,把錢全拿走了,說鍋裡沒飯,讓我湊合一晚上。”

“我掀開鍋蓋,鍋刷得鋥亮,連點米湯印都沒有,灶裡的灰都是冷的,我又餓又累,一頭栽在外屋的稻草堆上就暈過去了。”

“後半夜我媽起來給我弟弟蓋被子,跨過我身子的時候還踢了我一腳,罵我死在門口擋路。”

“我爹起來撒尿,踢著我的腿,罵我小畜生找凍,倆人回暖炕接著睡覺,連探探我鼻息,看看我是死是活都沒有。”

“要不是我命大醒過來,今天我就凍死在那堆稻草上了。”

“今天早上分家,全院都看著,我爹媽。我哥我弟弟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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