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照片,沒有問他是真是假。
因為無論他說過什麼,戴上手鍊的人都是林芷若。
“發給我。”我說。
他微微意外:“你不生氣?”
“這是離婚證據。”
他臉上的從容終於消失。
“你就沒想過,我和她重新在一起?”
“想過。”
“你不在乎?”
“垃圾放在門口,誰撿走都和我沒關係。”
他猛地捏緊咖啡杯。
我起身離開時,沈皓軒在身後叫住我。
“陸瑾瑜,你以為芷若會同意離婚?她不會。她需要的是我這樣的事業夥伴,也需要你替她守住家。你走不了。”
原來他也看得明白。
林芷若不是在兩個男人之間猶豫。
她只是兩個都想要。
晚上,林芷若來到公寓樓下。
她沒有上來,只發了一條訊息:
【照片我可以解釋,皓軒說只有戴上手鍊,才願意繼續推進投資。我當時沒想到你會這麼介意。】
我把沈皓軒說的“原本屬於他”,原封不動地轉發給她。
半小時後,她回覆:
【他不是這個意思。】
直到這一刻,她還在替他解釋。
我拉黑了她的號碼。
第二天早上,朋友告訴我,林芷若的車在樓下停了一夜。
車前蓋落滿了雨水。
可她沒有上樓。
不是因為尊重我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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