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聽風摸得更起勁了。
不是她先動的手,是狗先動的。
事先宣告,以證明她的清白。
“小雨,不許亂蹭別人。”
歌聲戛然而止,手邊的毛絨絨也消失了,林聽風有點可惜地收回手。
姜初許把自家大金毛牽回來,她不過就唱個歌,把繩子坐屁股底下,結果沒坐住,讓狗短暫地跑出去了。
注意到林聽風的眼睛,更是慶幸發現及時,她家小雨又是個脾氣很溫和的狗,沒出什麼事。
不過,怎麼覺得這個女生有點眼熟,好像在哪見過,姜初許沒來得及多想,就先道歉:“不好意思,沒有嚇到你吧。”
林聽風:“沒有,你是學生嗎?怎麼還能在學校養狗?”
姜初許笑著解釋:“我是本地人,這是我爸媽養在家裡的,週末帶它來學校溜溜,跟同學一起玩。”
姜初許見林聽風一個人,熱情地邀請道:“同學,你是哪個專業的,要不要一起,就是唱唱歌聊聊天,我們還帶了很多吃的。”
“我學的是音樂表演。”
姜初許驚訝地說:“那我們是一個系的,我怎麼沒見過你。”
“我是器樂,今年大四了。”林聽風聽女生剛才唱歌,專業水平還不錯,應該是學聲樂的。
姜初許點頭,恍然:“怪不得,我是學流行聲樂的,今年才大二,那您是我們學姐了。”
覺得眼熟也很正常了,應該是在什麼大型活動或者院辦偶然瞥過一眼。
關係這麼近,不邀請人一起都說不過去。
林聽風一個人也是閒著,就被姜初許拉過去了。
“學姐,這些都是我的舍友,還有兩個男生也是同班同學,性格都非常好。”姜初許給林聽風介紹,同時把林聽風介紹給其他人。
“小雨平時挺乖的,沒想到也會對著漂亮學姐犯花痴啊。”王晶打趣道。
林聽風問了一句:“它是什麼牌子的狗?”
“金毛。”姜初許看出來林聽風並不討厭狗,臉上的笑意更濃,“學姐要是喜歡可以繼續摸,小雨脾氣很好,而且很聰明,能分辨是不是真心喜歡它。”
林聽風的手被牽著放在小雨的背上,輕輕摸了兩下,就剋制地收回了手。
姜初許這些舍友和同學確實性格不錯,都很照顧林聽風,甚至有點愛心氾濫了,林聽風手裡的零食就沒停過。
“學姐,你吃,不用客氣。”
“學姐,你喝可樂不,我給你開。”
林聽風實在拿不下,才一一婉拒。
“你們不唱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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