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搶我前世路,我轉身嫁進王府》第68章 顧家要認回軍功,她不認(2)

作者:121號院·22天前

顧驚瀾當即反制:“北門關也沒有隻許男子活下來的定製!”

堂上有人低頭翻冊。

那三十七名舊卒、三十名被奪壽軍士、守安民灶的婦人、抬燈入山的未亡人,都在紙上有名。

她把每份簽押放在相應軍令下。兵部官員問一件,她便答一件。

問到最後,桌上再沒有一件功勞只能歸於“肅王隨行女眷”。

御史卻轉向婚約:“顧姑娘昨日在慈寧院拒退婚,今日又持肅王府婚庫證物入堂。肅王若繼續查婚儀舊案,難逃以權護妻之嫌。”

門外長廊下,謝臨淵仍站在原處。顧驚瀾回眸一望,繼而轉回堂中。

“昨日慈寧院讓我在退婚與軍功之間選一件,今日諸位又讓我在查案與婚約之間選一件。”

御史道:“迴避本是朝廷規制。”

“那便按規矩迴避。”顧驚瀾取出婚庫鑰冊,

“婚儀舊案由鎮祟司、三司、侯府與王府四方共同封驗。但肅王不能退出。”

“為何?”

“被人用婚冠鑄兇器、用婚書扣命的人,是肅王本人。”

她把六年前的焦紙、慈寧院香灰與婚冠拓紋放到堂中。

“讓受害人迴避,讓掌過舊庫的人獨查,這不叫規制公正。”

御史看向宗正寺席位,“肅王是皇族,怎能與尋常受害人並論?”

顧驚瀾道:“刀進骨頭時,不認爵位。”

御史在朝堂上站了大半輩子,從未被這般懟過,還是個非同一般的女子。

門外傳來一陣窸窣聲,謝臨淵換了個站姿,卻仍未跨過門檻。

顧驚瀾繼續道:“我力薦他參與查案,不是因為他替我建軍功。他今日站在門外,是我讓他等的。”

“我決定不退婚;肅王也沒有以權護我之嫌。兩件事並不相沖。”

宗正寺官員翻開百日附契,附契上新增的墨跡仍很清楚:百日屆滿,雙方當面再問。

“顧姑娘既自己決定去留,肅王今日公開給你婚庫共管之權,是否過早?”

顧驚瀾解下腰間鑰匙,放到桌上。

“有人借我們的婚事殺人,我若不保管鑰匙,才是讓別人繼續替我做主。”

宗正寺官員問:“百日後你若離開?”

“鑰匙歸還,證據仍在。”

門外的謝臨淵忽然開口:“婚庫封存,永世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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