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搶我前世路,我轉身嫁進王府》第70章 丹陛同心扶社稷,玉階齊眉許平生(2)

作者:121號院·26天前

御史道:“婚姻關乎宗室血脈,豈能如此任性?”

靜默許久,肅王的聲音再次響亮朝堂:

“我心已許。天地為證,日月可鑑。”

皇帝從龍椅上走了下來,移駕到顧驚瀾跟前,“肅王為了你走到這一步,你意下如何?”

顧驚瀾解下婚庫鑰匙,宗正寺官員剛想伸手收回,她卻將鑰匙放到宗冊旁,沒有推向任何人。

“臣女保留百日後的去留決定,是因為臣女的人生不能再由父族、王府或宮中替臣女決定。”

她看著謝臨淵,“但百日未滿,臣女也不會把肅王一個人留在宗冊上煢煢孑立。”

顧驚瀾取出百日附契,在“雙方當面再問”之後又添了一行。

百日之內,婚儀舊案、婚書名分與雙方處境,共同維護;任何一方不得因外力另換婚約之人。

她先簽名,再將筆遞給謝臨淵:“肅王,你寫不寫?”

謝臨淵跨過文武百官,緩緩走到她面前,與她並肩站到長案前,“寫。”

手起筆落,“謝臨淵”三字與顧驚瀾的名字雙雙並排。

宗正寺官員把新附契一併收入宗冊,穆老夫人作為侯府長輩列在殿外候旨。

聽到內侍宣讀附契,她把原先交給禮部的婚儀準備單取了回來。

“侯府不替她催婚期。”她把準備單交給程氏,“她什麼時候願意辦,就什麼時候準備。”

殿內,皇帝終於落下處置。

顧驚瀾北境軍功另冊,姓名不歸顧氏、不併王府; 軍務參議身份保留至北境案結,兵部按其實際功勞另議封賞。

肅王不再單獨主審婚儀舊案,保留閱卷、質詢和證物提供之權。

顧驚瀾作為婚約當事人與第三爐案經辦人,同樣保留封驗與質詢之權。

慈寧院婚儀舊庫暫封,所有舊器轉由四方共驗;顧氏認親狀另案查辦。

御史捧著卷宗退回班列時,滿朝臣子都伸著脖子齊刷刷盯著宗冊上的兩個名字。

丹陛同心扶社稷,玉階齊眉許平生。

退朝後,謝臨淵把婚庫鑰匙遞還給她,“宗冊已經記下了,你往後可以不拿這把鑰匙了。”

顧驚瀾接過鑰匙。“我要借到百日。”她把鑰匙重新系好,“等百日到了,你再當面問。”

“本王記得。”

顧驚瀾問:“若我一直不開婚庫呢?”

“那我一直等下去。”

宮門外的風吹動鑰匙下方那枚小金扣,那是驚瀾昨日從婚冠上拆下來賞給他的,謝臨淵已經系在自己的王印囊上。

”。著留先“,正系新重結扣的歪略把,手瀾驚顧

”?日哪到留“

”。你覆答我到留“

。到送時此在就信急線紅的樓風聽,下而階拾人兩

。瀾驚顧見要珠明顧,話句一的裡牢來傳上信

。死會淵臨謝,頭到約之日百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