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搶我前世路,我轉身嫁進王府》第76章 真印要送她去亂葬崗(2)

作者:121號院·23天前

“若途中有人以你的傷勢逼本王離車?”

“先看訊號。沒有我定下的三短一長,不追,不換路。”

“若有人拿本王的灼痕逼你上車?”

“你就這麼容易失控?你今天怎麼這麼婆婆媽媽的!”

謝臨淵吃了個癟,扭頭邵明正問:“誰在證庫取的空白外驗牒?”

“取牒記錄寫的是六年前死於時疫的一名舊吏。”邵明正把夜值簿推來,

“他的名字這幾年一直留在夜值備用冊裡,沒人劃掉。”

“死人還能當值,”顧驚瀾把簿冊合上,“難怪真印找得到手。”

鐵門內,顧明珠已經換過牢房,衣物與飲食由兩班女獄吏交叉驗看。

禁言灰尚未退,她說不出話,卻從門縫裡看見了外面的屍具箱。

顧驚瀾讓人取來紙筆,給了明珠兩條路。

一條是留在京兆府。文書當場退回,顧明珠繼續羈押,幕後遞令的人很可能立刻斷掉這條線。

另一條是按文書出門。路線、車駕、見證人和伏兵全部公開給她,她要承擔風險。

但京兆府、侯府、王府與鎮祟司四方都在,不會把她當成一件可以隨時換掉的證物。

顧明珠看了許久,在第二條後面寫下一個字:去。

她又添了一句:我若活著回來,鑰匙的事另審。

“另審。”顧驚瀾答得很平,

“你做過的事不會因為今日的配合便消失;今日肯配合,也不會因為你有罪便不記功。”

顧明珠盯著那幾行字,最終在紙角按下指印。

午時前一刻,刑部轉牢吏敲響京兆府外門。

領頭人驗過文書,目光落在顧驚瀾與謝臨淵身上,報驗的話停了片刻。

“公文寫明,肅王府不得插手。”

“本王今日不接管押送。”謝臨淵讓開外門,“只作被人寫進死簿的當事人。”

顧驚瀾接道:“侯府也不接管。我們只看著你們把一個活人送到哪裡。”

領頭人不再爭,他命人抬下屍具箱,開啟最上層,露出驗屍刀、骨尺和白布。

邵明正問:“活犯轉牢,為何帶驗屍器具?”

那人按著規程答:“人到崗,先驗屍。”

院中安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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