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顧逢舟咬著牙,每一個字都咬得極重,像是從齒縫裡擠出來的,語氣裡裹著壓抑的慍怒與失望,“那我們就好好過日子。”
話音落下,他猛地發動車子,方向盤被攥得指節泛白,下頜線繃得緊緊的,側臉冷硬得沒有一絲溫度。
孟晨曦擱在腿上的手指慢慢捲起。
-
週一,孟晨曦開完晨會回來,看到辦公桌上多出一束鮮花,納悶的朝西周看了看。
陸陸續續回來的同事,看到孟晨曦桌上的鮮花,笑著說道:“晨曦,一大早就有人給你送花呀!”
“不知道是不是送錯了?”孟晨曦放下手中的筆記本,取下鮮花上面的卡片。
——祝你天天開心
——譚
譚明軒?
孟晨曦眉頭蹙起,把卡片放回去。
“呀!晨曦,收鮮花了呀!”石詩從旁邊過來,“誰送的呀?莫非是追求者?”
孟晨曦搖了搖頭,把花抱來放在辦公桌下面,“不知道,沒寫名字。”
“估摸著又是哪位暗戀者送的。”
孟晨曦拉開椅子坐下,抬眸看她一眼,“趕緊去工作,你不用出去跑新聞嗎?”
提到這個,石詩開始抱怨,“又要去做街頭採訪,最討厭做街頭採訪。”
孟晨曦邊開啟文稿邊說:“抱怨也沒問,或許你去問問主任能不能給你轉個方向。”
“石詩,走了。”門口的方向,與石詩搭檔的攝像喊她。
石詩一臉苦哈哈的,回了一句,“來了,馬上。”
孟晨曦低頭看著腳邊的鮮花,心思凝重起來,不知道譚明軒到底要做什麼。
鮮花持續了整整五天,每天出現在孟晨曦辦公桌上時,同事們都忍不住羨慕一番。
週五下班,孟晨曦和同事一起走出電視臺大樓。
剛走出單位大門,一道熟悉的身影就攔在了她面前,正是譚明軒。
他穿著剪裁得體的休閒西裝,臉上掛著殷勤的笑,身後停著一輛黑色賓利,車身在夕陽下泛著沉穩的光澤,瞬間吸引了來往同事的目光。
和孟晨曦一起的同事,十分有眼力勁,輕咳一聲,湊到孟晨曦耳邊,壓低聲音道:“這位應該就是送你一週鮮花的帥哥吧!抓住機會,我先走了。”
說完,同事對著譚明軒露出一個笑臉,快步離開。
孟晨曦對著譚明軒沒有什麼好臉色,反而是一臉冷色,滿口的疑問,“你到底要幹嘛!”
不是送花,就是來這兒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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