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頭的合照、書房的檔案和我常用的杯子,也都被收進箱中。
沈薇終於察覺不對。
“你什麼時候收拾的?”
“昨天晚上。”
“至於嗎?”
她皺眉看著我。
“只是讓你出去住一個月,弄得好像你以後都不回來了一樣。”
我提起行李,沒有解釋。
這套房子是我的婚前財產。
裝修時,沈薇喜歡什麼,我便按照她的心意添置什麼。
我曾以為這裡會成為我們的家。
如今,她卻要讓另一個男人住進來。
她和房子,我都不要了。
晚上,我在中介公司簽下房屋出售委託。
經紀人跟我反覆確認:
“顧先生,這套房子明顯還有人在住,確定立即安排買家看房嗎?”
我在授權書最後一頁簽下名字。
“確定。”
下一秒,手機彈出一條朋友圈提醒。
周晏禮更新了動態。
照片裡,他穿著我的拖鞋,靠在客廳沙發上。
身後的行李箱已經開啟。
沈薇背對鏡頭,正彎腰替他鋪客房的床。
文案只有一句:
【兜兜轉轉,終究還是你我在同一個屋簷下。】
下面已經有幾個沈家親戚留言。
【晏禮這是住進新家了?】
【有些緣分繞再遠,最後還是會回到原來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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