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的治療、復健和生活支出,一共用了一百二十七萬。
還剩五十六萬八千元。
每一筆支出都有發票。
每一元錢都有去向。
十年來,我沒有從裡面拿過一分錢生活費。
我靠替雜誌社校對、接線上翻譯和給學生修改論文,支付自己的日常開銷。
我從來沒有解釋。
我以為一家人不需要算得這麼清楚。
如今才發現,正因為沒有解釋,他們才理所當然地認為,我靠弟弟養了十年。
我將家裡的鑰匙壓在存摺上。
旁邊放了一張紙。
【媽的檢查結果有復發風險,醫生建議儘快住院,請不要再拖。】
【藥物和護理注意事項都寫在記錄裡。】
【賬本、存摺、剩餘款項全部留在桌上。我沒有拿走林浩寄回來的一分錢。】
【鑰匙還給你們。以後,不必再養我了。】
我關掉用了十幾年的手機號碼,拖著行李箱走出家門。
電梯門緩緩合上。
我最後看了一眼那扇熟悉的門。
過去十年,我揹著母親在這裡進進出出。
每次累得快要倒下,我都會告訴自己:
再堅持一下。
等她康復了,我就能重新生活。
可我沒有想到,等她終於能夠站起來時,所有人都忘了我曾經彎下去過。
這一次,我不等任何人允許。
我自己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