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門住不慣?”
“床挺軟。”
我把工牌掛回胸前。
“就是入住押金太貴,要我拿十八年人生抵。”
當天晚上,林氏發出宣告。
宣告說,尋子基金一直用於公益。
我提出的一千八百萬,屬於惡意索財。
林承遠還發來訊息。
【鬧大了,對你沒好處。】
我把林氏歷年的宣傳截圖轉給律師。
【只發公開資料。】
【別添油。】
律師回了個“收到”。
十分鐘後,三個合作品牌同時向林氏發函。
要求解釋尋子基金的去向。
母親這才讓人調出畫廊賬目。
第一筆六百萬,是場地和裝修。
第二筆一百二十萬,是林慕辰出國看展。
第三筆八十八萬,備註只有四個字。
【生日名錶。】
母親盯著那張賬單,半天沒說話。
那塊名錶,林慕辰去年還戴著上過熱搜。
標題是:
【林家送給兒子的十八歲承諾。】
可那年,他二十三歲。
真正十八歲的我,正在便利店上夜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