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個力工,別坑我做武神!》第75章 四路監控(2)

作者:豆腐肉絲粉·27天前

三個中年男人此時臉色又白了幾分,頭上都開始冒冷汗。

警察詫異地看了我一眼,“沒想到你看起來年紀不大,但還懂法律!”

我呵呵笑著道:“法治社會,懂法總比不懂好的!”

警察點點頭,讓店長趙寶坤去把監控影片複製下來,帶回警察所裡協助調查。

趙寶坤立馬去辦,拿隨身碟將今天的監控影片複製進去。

然後我和趙寶坤、三個中年男人一起被警察帶走。

在警察所裡,三個中年男人嘴唇發抖地看著電腦螢幕上所播放的監控畫面。

只見舉著肉包的男人在咬開肉包後,從自己的皮夾裡掏出一個小盒子。

又開啟那小盒子,伸手進去捏住一個小黑點出來,塞進肉包裡。

做好這一切,立馬舉著肉包大喊大叫。

然後開始砸店,打人,討要賠償。

警察手指有節奏地敲擊著辦公桌,“怎麼樣,還有什麼說的?”

面對鐵證,三個中年男人猶豫一陣,只能選擇全部交代。

帶頭來鬧事的男人名叫苗偉,就是附近一個過氣的小混混。

從幫派裡被踢出來後,一首打零工養活自己。

而他們來6-TEN鬧事,並不是受到周邊便利店指使,而是對面的早餐店指使。

鬧一場,三個人一共給五百塊錢。

早餐店老闆沒多久也被帶到警察所調查。

他涉嫌唆使他人進行犯罪,判下來也不輕。

一到警察所,早餐店老闆就全交代了。

他讓苗偉帶人過來找麻煩,只想讓他拿肉包不衛生做文章。

想著鬧一鬧,讓附近的居民知道便利店的包子不乾淨,讓他們不要去6-TEN買早餐。

哪知道苗偉一表演就上頭,找回自己年輕時熱血飛揚的那段日子。

不僅砸店,還打了人,甚至還要勒索1500塊。

這些都不是早餐店老闆的主意。

但現在是不是早餐店老闆一開始的主意,己經不重要了。

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足,判個1-3年是一點問題沒有。

重點就看我這邊諒解不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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