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公司交給繼女,她卻逼親生女兒凈身出戶》第18章 沈氏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當天(1)

作者:旺仔罐罐·1個月前

第18章

沈氏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當天,會議室坐滿了人。

部分舊股東提出,沈清妍既然不是沈先生親生女兒,就應該收回她過去獲得的全部股份和收益。

“她沒有沈家血脈,憑什麼繼續保留股東資格?”

“這些年她拿走的分紅,也應該全部退回。”

會議室裡爭論不斷。

我等他們說完,才開口。

“沈清妍是否是沈先生親生女兒,不決定她過去合法取得的每一分錢。”

“她實際侵佔、偽造和轉移的部分,會依法追回。”

“但她憑正常勞動取得的薪酬和透過合法程式獲得的股份,不應因為身世被一併抹掉。”

幾名股東面露不滿。

“沈夫人,您這是還在偏袒她?”

“不是偏袒。”

我將丈夫留下的原始協議投到螢幕上。

“這是沈先生生前的安排。”

“他允許沈清妍憑能力獲得公司職位,也允許她享受與職務匹配的收益。”

“但他沒有允許任何人用血緣或養育之恩,奪走知意的股份。”

“我們現在要做的,是執行協議,不是借清算之名報復。”

沈知意坐在我身邊,第一次主動發言。

“我同意媽媽的意見。”

“我不會因為姐姐不是爸爸的親生女兒,就要求收回她全部合法收入。”

“但她偽造我的授權、挪用公司資金、毀壞我的名譽,這些必須承擔責任。”

會議室逐漸安靜。

周衡公佈了審計結果。

沈清妍合法獲得的薪酬和分紅,共計四千八百萬元。

其中有兩億一千萬元屬於違規轉移和侵佔。

顧承澤關聯公司應返還八千六百萬元專案款,並承擔相應利息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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