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埃德蒙·莫蒂默 埃德蒙,是一個醫生
埃德蒙·莫蒂默(Ednd rtir)將手插在風衣的口袋裡,長舒一口氣之後走出了診室。在空氣中飄浮著消毒水和橡膠的氣味,與之同樣濃郁,甚至比起這些更甚的味道叫做鮮血與死亡,不過絕大部分人早已習慣了這種氣味。清潔工正將地面上的嘔吐物清理乾淨,不久之後它們將會成為賬單的一部分寄給病人。
在醫院的停車場裡停泊著醫藥代表的高階轎車,生命永遠是最為一本萬利的生意,埃德蒙也被請去打過幾次高爾夫。他不喜歡摻合進這些事裡,也不喜歡打高爾夫,所以高爾夫就變成了每個節日的禮物。考慮到家族裡確實存在醫藥相關的產業,他不能和那些人劃清界限,於是埃德蒙繞開了這些車。
他的車停在內部停車場的角落,是一輛暗紅色的特斯拉,絕大部分的美國人更喜歡油車,發動機的轟鳴聲和機械的操作感是絕對不可小覷的優秀之處,不過埃德蒙喜歡安靜。他可以在莊園的停車場裡安裝專用的充電樁,也可以資助醫院安裝充電樁,對於一般人而言最大的阻礙在他這裡反而變成了最小的問題。
不過他並沒有坐上自己的車,只是給司機打了個電話,讓司機來把車開回去。然後他從後門走出了哥譚總醫院,保安對著他致敬,一輛黑色的別克正停在不遠處,汽車並未熄火,彷彿正在等待著什麼。在看到埃德蒙的同時,副駕駛的車門開啟,一個警察下車,幫他拉開了後座的車門。埃德蒙對著他點了點頭,然後坐進車裡,一股混合著皮革、香水和鋼鐵的氣味一下湧入了埃德蒙的鼻腔。
“辛苦您了,莫蒂默醫生,”開車的那個警察按了一下車載廣播的按鈕,於是新聞也隨之開始了播報,“在到現場之前,我先和您說一下目前警方調查的發現吧。”
埃德蒙看向窗外,初冬的寒風席捲著尚未完全雕落的樹葉向著街道沖刷著,流浪漢在街道的兩邊踱步,地面上留下血跡。廣播的主持人語氣昂揚,所述說的也都是些激動人心的發言,關於驕傲月的遊行,關於新電影的票房,關於不斷上漲的GDP,關於我們生活在最好的時代。
死者是男性,身份不明,死因不明,屍體在半個小時之前被人發現,此時的他正卡在某個下水道的出口。如果是其他的城市,警察或許會說這裡不適合出警,讓發現屍體的人自己處理屍體,無論是售賣還是丟棄還是自己儲存,但這裡是哥譚——哥譚的警察並不比其他地方要負責,不過如果你是一個哥譚人,你就必須明白,要小心應對屍體,否則它或許會突然動起來。
幾年之前還出過事,GCPD接到報案,下城區的貧民窟有人被“謀殺”,但當時的警察認為去貧民窟出警不安全,乾脆沒去。結果屍體被什麼病毒感染了,跑到了鑽石區,把鑽石區的老爺太太們嚇個半死,不過最後那個屍體被蝙蝠俠處理了。那個翫忽職守的警察失去了工作,五個月後死在了路邊,GCPD的局長也得到了警告,因此在那之後他們應對屍體的時候更加用心。
這也是為什麼他們在確定了屍體的基本情況之後會叫上埃德蒙。
埃德蒙並不是專職的法醫,也不是驗屍官。全美的法醫數量本就不多,哥譚只有一個專職法醫,在前不久又因為罹患心理疾病辭職去了相較而言更加正常的醫院。驗屍官倒是有三個,但一個捲入幫派混戰裡死了,一個精神失常在家修養,還有一個幾乎是一個外行人……不過考慮到在其他州或者城市,警察局也會請醫院的醫生們兼職法醫,埃德蒙正是那個兼職。
另外,在GCPD裡也流傳著“讓莫蒂默醫生驗屍,屍體不會突然坐起來”的傳說——能讓死人死個徹底,在哥譚算是極為稀有的情況。
埃德蒙姑且知道一點GCPD的警察把自己當做“被神眷顧的人”,還把自己的照片當做護身符偷偷藏著防止遇到什麼超自然事件的事情,他對此實在沒啥能說的。用一種迷信去對抗另一種迷信簡直屬於人類的本能,他只能感慨萬幸的是沒人真覺得他可以用來辟邪。
汽車停在了狹窄的街道上,那裡已經有了兩輛警車,警戒線被拉起,不過絕大部分警察都站在警戒線外聊天或者玩手機。埃德蒙沒有下車就能聽到TikTok上常用的罐頭笑聲的音效不斷迴盪,在下車以後這種聲音更是大到了無法忽略的地步。不過在看到埃德蒙的時候,不少人還是悄悄關閉了手機,他們可以不尊重埃德蒙,但他們不敢冒犯莫蒂默家族。
埃德蒙將風衣丟在車裡,做好了防護措施,雖然具體的驗屍還得去警察局的驗屍房,但埃德蒙本人並不信任GCPD的痕檢,他們連拍照片都會有重影。他跟在一個警察的後面走到了下水道口,一種口罩都無法隔絕的氣味向著他湧來,對於動物來說,同類屍體的氣味是最讓它們不安的,對於人類也是一樣,即使是哥譚的警察也有不少人不適應這種氣味。
埃德蒙屬於可以適應的那種,他已經很久沒有嘔吐過了,這是習慣,也是麻木。他看到那具屍體,它安靜地趴在地上,臉部和手指已經被老鼠和蟑螂咬壞,身上還有少量白色的蛆在蠕動。
死者曾經是流浪漢的可能性很大,他是一個黑人,穿著一身破爛的衣服。這種破爛並不是死後浸泡在下水道的汙水裡帶來的破爛,更不要說褲子的膝蓋已經磨得發光。埃德蒙走過去,屍體並沒有動起來,理所當然,然而在埃德蒙的視野裡看到的並不是這樣。他明明白白地可以看到對這具屍體的評價——被OOOO感染,覆蘇為行屍倒計時3小時21分。
於是埃德蒙走過去,他將屍體翻了個面,倒計時消失了,一同消失的還有感染的痕跡。這具屍體大抵是不會突然跳起來殺人了,這是目前最好的訊息。
“死者男性,年齡在30至35歲之間,曾經生活優渥,”埃德蒙掰開屍體的嘴檢視,牙齒能夠顯示許多,死者的牙齒磨損程度和齲齒程度都不嚴重,還有洗牙和牙齒美白的痕跡,“之前做的應該不是重體力勞動,或許有在健身,不過看樣子也流浪了一段時間。沒有用藥痕跡,挺少見的。因為泡水無法準確推定死亡時間,不過至少超過24小時。”
埃德蒙身邊負責記錄的警察一邊奮筆疾書,一邊時不時發出乾嘔,哥譚的警察們經常見到屍體,但有些屍體無論看到多少次都會讓人無法習慣。埃德蒙看了他一眼,然後站起身來:“看不到明顯的外傷,很難確定死因,最好還是帶回去解剖檢查……聯絡一下局長,另外,這具屍體出現的地方不對勁。”
警察楞了一下,不過很快他就明白了埃德蒙的意思,這個下水道的出口早已變成了某些化工廠專用的排汙口,為了防止雨水倒灌導致汙水排放受到影響,裡面的路線也被改變了,一般流浪漢的屍體不會被衝到這條路上。而哥譚化工廠的成分只能說懂得都懂,搞化學的容易變成超級反派也是理所當然。
“這麼麻煩幹什麼,”埃德蒙聽到有人小聲嘟囔,“反正之後大概也是不能查下去了。”
埃德蒙不怪他們說這種喪氣的話,這就是哥譚常見的情況,絕大部分案件在調查進展到一半的時候就會有人要求別繼續查下去,運氣好的時候能拿到一點什麼補貼,運氣差的時候會被罵兩句,甚至會被威脅,不想丟工作或者丟命的話就別繼續查下去,就趕緊閉嘴。哥譚人總得選擇自己保護好自己,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但埃德蒙本人更習慣在不能查下去之前盡力調查,家裡人其實還挺支援他的,不過埃德蒙覺得這是因為他們希望搞到其他人的把柄。或許這也是為什麼他們沒有攔著埃德蒙和屍體打交道,法醫可不是什麼能讓傳承數百年的莫蒂默家族感到體面的工作。哪怕埃德蒙並不是那個要繼承家業的長子。
他坐回了車裡,他的大哥發來了資訊,問他是不是遇到了什麼案件。原則上在案件並未破獲的時候,所有人都應該對案件保密,但那也只是原則上的事情。埃德蒙告訴他的大哥關於屍體的事情,於是他的大哥表示理解,並且讓他今天最好不要回家。莫蒂默莊園今天舉辦了一個晚宴,埃德蒙解剖完屍體的時候,身上總是會留著氣味,不適合加入晚宴。
“謝謝。”埃德蒙回覆了資訊,他也鬆了口氣,這代表他有正當的理由不參加莫蒂默莊園的晚宴,他本來也不喜歡這些,他覺得那很……噁心。然後他點開了另一個對話方塊,敲擊著手機螢幕傳送了資訊:“我今天不回家,你要來嗎?”
“我要加班,”很快他的資訊就變成了已讀,另一個人回覆了資訊,“不用等我了。”
大概過了半分鐘,他又回覆:“哦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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