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英美]沒有超英濾鏡的我於哥譚艱難求生》第17章 莫蒂默兄弟 其實,埃德蒙也瘋的差不多……(1)

作者:瘟疫青年小病菌·20天前

第17章 莫蒂默兄弟 其實,埃德蒙也瘋的差不多……

名為雨果·莫蒂默的男人,誕生於莫蒂默家族——哥譚最古老的家族之一——當中。

他誕生於自己的家中,一棟別墅為了迎接他的誕生被改造為了私人產房,全美國最好的婦產科醫生在他的家中待命。數個身份乾淨,並未沾染惡習,且血型合適的白人高學歷女性被豢養在別墅的另一個房間,隨時準備應對可能的生產狀況。當然,幸運的是雨果的誕生非常順利,他和他的母親都因為完美的準備獲得了平安。

整個教區最德隆望尊的主教也在他的產房外待命,他是被用私人飛機接過來的,還有一整支唱詩班和莫蒂默家族的私人牧師。他的臍帶血被好好儲存,以防他未來可能遇上什麼疾病。他在祝福當中發出第一聲哭泣,然後被乳母抱在懷裡。人們用能想到的一切讚美的詞語讚美他,讚美這個偉大家族的繼承人。

他的母親艾瑪·弗蘭克·莫蒂默去休息了,接下來她不需要親手照顧自己的孩子。生產造成的傷害並非不能恢覆,只是需要格外的小心,而除此之外,在這些古老的家族中總是流傳著一些特殊的恢覆手段。腎上腺素紅是一種,還有其他的提取液。她很快就能恢覆健康,出現在宴會上,微笑著作為有過生育經驗的女性的典範,說生育並不痛苦。

在尚且幼小的時候,雨果也曾經被自己的父親,安德烈·莫蒂默抱在膝上。安德烈寵溺著自己的長子,以父親的方式,他會抽出時間帶著雨果巡視領地,告訴雨果一切都將會由他繼承。有時候安德烈甚至會趴在地上,讓雨果騎在他的身上,就像是一匹馱馬。艾瑪會微笑著拍下他們的照片,也會給雨果講睡前故事,甚至艾瑪還給雨果親手織了一條圍巾。

而他之後誕生的兄弟姐妹們無法得到這一項殊榮,這是肯定的。在他之後誕生的是他的弟弟奧利弗,但家裡對奧利弗的期待只有一個——別給雨果搗亂。雨果知道自己凌駕於自己的其他兄弟姐妹之上,自己是優越的,自己優於一切,因此他反而不會去注意他的兄弟姐妹。一切榮耀歸於長子,那些兄弟姐妹只是單純活著的生物。

雨果的生活便這樣一路順遂,彷彿世界上真的存在一個神明,而神明確實會為他賜福。直到他二十多歲的時候,染上了賭癮的奧利弗為了償還賭債,將家裡的收藏偷出去轉買。作為兄長與長子的雨果發現了這一點,於是把奧利弗捆在樹上鞭打了兩個小時。在那之後,奧利弗的心中染上了仇恨,他開車撞死了自己的長嫂,長嫂腹中的,雨果的長子在出生之後沒多久一起夭折。

於是雨果殺死了奧利弗,他幾乎崩潰,這個時候他的母親艾瑪又檢測出了懷孕。他將這件事視為神啟,他認為母親的孩子埃德蒙是他的長子的靈魂依附,他將不久之後誕生的埃德蒙視為自己的長子撫養。或許雨果這麼做非常偏執,但埃德蒙確實將他從徹底瘋狂的邊緣拉了回來,讓他還能繼續作為莫蒂默家族的繼承人存在。

然而繼承人和家主之間又必然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矛盾,新舊權力之間的交接從來都不是溫情脈脈的——尤其是在權力本身代表血腥的時候。

雨果的性格穩重,不喜歡行險,任何事情在沒有絕對的把握之時不喜歡動手,而安德烈較為激進,認為只要抓住機會,一切都能手到擒來。父子之間的關係隨著雨果的年歲漸長而逐漸惡化,安德烈認為雨果要奪取他的權力,雨果認為安德烈會給自己未來的統治留下陰影。

但這一切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人為什麼需要一個繼承人。人需要有繼承人,是因為人的生命有限,不能一直延續,而繼承人的作用是在自己無力支撐的時候代為支撐,延續自己的精神和意志,防止自己努力建設的一切成為夢幻泡影。於是一個悖論就此展現,那就是,假如說我可以永生,那我為什麼還需要一個繼承人呢?

長子作為繼承人,是因為長子與父親相處的時間最長,最理解父親的作風,也最適合作為父親意志的延續。然而同時,在宗教方面,長子又是最好的祭品,上帝選擇讓亞伯拉罕獻祭自己的長子以撒以考驗亞伯拉罕的忠誠,上帝懲罰埃及人便是降災殺死他們的長子,其中長子承擔的依然是代替父親的職責,獻出其生命來考驗或懲罰父親。

而如果父親想要永生,便理所當然的應該獻祭長子。

安德烈準備好了獻祭的儀式,然而儀式被埃德蒙發現了,那時候的埃德蒙只有十八歲。他一直都是一個沉默寡言,在家裡沒有什麼存在感的孩子,安德烈見到他的時候他幾乎都在讀書,哪怕用監控裝置觀察他,他也在讀書。他的家庭教師在他十歲的時候教完了他大學以前的所有課程,然後大學教授以函授的方式給他授課。十八歲的時候埃德蒙已經是生物學博士,正在攻讀醫學……

有時候安德烈會覺得埃德蒙是家裡最瘋的那個,畢竟這個世界上哪個孩子會真的喜歡學習那些無聊的知識,完全對娛樂沒有興趣呢?

但埃德蒙和家族生意毫無關係,和家族鬥爭毫無關係,和家族當中的暗流湧動毫無關係,他只是和雨果點頭,偶爾聊天,大部分時候都把自己關起來學習。安德烈覺得埃德蒙可能有自閉症,或者阿茲伯格,貴族大多有各種疾病,這是“純血通婚”帶給他們的。他沒想到埃德蒙會發現儀式,也沒想到埃德蒙會告訴雨果,更沒想到雨果會相信埃德蒙。

在安德烈看來,自己的佈置是萬無一失的,他會獻祭自己的長子,然後延續生命。他不需要繼承人,只要不斷活下去,他千秋萬代,就不用考慮未來。但埃德蒙並不認為安德烈比雨果要更好,也不認為獻祭能夠長久,於是他選擇了將一切告訴雨果,而雨果非常果斷。雨果當然愛他的父親,但他更愛自己,更看重自己的生命。

於是雨果在家裡發動了一場大清洗,莫蒂默家族一瞬間變得乾乾淨淨,除開遠嫁的伊莎貝爾之外,剩下的人就只有埃德蒙和雨果。或許也真因如此,雨果更加器重埃德蒙,他與埃德蒙締結了契約——魔法,誓言或者諸如此類的東西。也正因如此,雨果和埃德蒙成為了最親密的戰友,以血為名。

不過雨果弒父的事情也引起了其他家族的不滿,貓頭鷹法庭將之視為應當被裁決的罪惡。商業方面,他們並不能迅速圍剿雨果,但他們可以殺死雨果然後瓜分莫蒂默家族的財富。他們派出了自己的手下,不過這些手下幾乎都是魔法師和超能力者,或者被訓練的利爪,他們在埃德蒙的面前毫無還手之力。

從此以後,雨果便更加重視埃德蒙了,在他的眼裡,埃德蒙並不只是弟弟或者“長子”,更是一個曾經救過他,並多次保護了他的人。埃德蒙總是面無表情,對家裡的生意也很冷淡,只要不影響他正常生活,幾乎所有的事情他都懶得管。但這樣或許才是最好的,埃德蒙的冷淡讓他有了很好的名聲,也讓他不至於轉而成為雨果的統治的敵人。

與之相比,埃德蒙掏錢養著克拉克根本不算個事,養情人也不算什麼大額支出,克拉克自己又是很爭氣的大記者。雨果對克拉克的觀感其實不錯,他不是完全依附於埃德蒙的玩具,有自己的想法,但又能對埃德蒙保持忠誠,哪怕依靠埃德蒙的勢力登上高位,克拉克也依舊沒有傳出過什麼其他緋聞。

克拉克其實不知道雨果是這麼看他的,如果知道了這件事,他說不定還會苦笑。但克拉克只見過雨果兩次,一次是跟著埃德蒙參加宴會的時候短暫的和雨果見面,還有一次是受邀對雨果進行專訪。但克拉克專訪那次埃德蒙也依然陪在他的身邊,埃德蒙知道雨果在被多次刺殺之後非常注意安保,也知道雨果有一些邪惡的愛好。

雨果是個瘋子。

或者說不是愛好,只是一種……傳統,或者說是一種大家都在這麼做的風潮。貓頭鷹法庭,或者說整個世界上不少人都有這種傳統,有宗教信仰,也有將自己視為更高高在上的存在,將他人視為家畜。你要怎麼對一個人表現出絕對的優越感呢?讓那個人因為你受苦,讓那個人被你完全控制,無論是身體,還是生命。

埃德蒙知道自己的精神也不正常,最壞的時候他甚至咬過克拉克,不過幸好克拉克有點超能力,在他不用金手指抹消掉克拉克的超能力的情況下,他不會讓克拉克真的受傷……不過克拉克也不至於硌掉他的牙。克拉克非常包容,即使被咬了好幾次都會笑瞇瞇地撫摸埃德蒙的頭髮,讓他安靜下來,讓他放鬆。

埃德蒙不希望雨果殺死克拉克,也不希望克拉克傷害雨果,這種心理並不矛盾。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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