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英美]沒有超英濾鏡的我於哥譚艱難求生》第72章 林肯 我真的很喜(1)

作者:瘟疫青年小病菌·25天前

第72章 林肯 我真的很喜

埃德蒙覺得自從決定支楞起來之後, 這段時間他的生活真的很充實,果然是人一旦決定幹活,就會有幹不完的活。

他離開了酒吧, 從酒吧的停車庫裡取出了自己的平衡車,然後踩著平衡車回家。這是埃德蒙給自己準備的專用坐騎,雖然事情抽象了一點,但他覺得比摩托車好。他在上輩子考駕照的時候沒少看車禍警示錄,於是他對摩托車的觀點就是來得快走得快開得快死得快, 肉包鐵哪有鐵包肉安全,隨隨便便就會被日的一下打成糊糊。

而且這裡是哥譚, 你不能確定會不會有哪個地方的神經病因為突發奇想,打算批次製作路易十六而在路中間拉一條鋼琴線。哥譚部分街道的採光不好, 畢竟路燈電壓不穩, 有些地方甚至路燈都被砸了賣錢。要等市政府維修是不可能的事情, 也沒人會自己掏錢補貼老鄉, 於是這些燈基本上就這樣繼續壞著了。

埃德蒙這輩子的眼神很好, 畢竟意外的沒有近視, 但他絕對做不到在晚上的,昏暗的街道上, 在高速行駛的時候看到一條懸在半空中的鋼琴線。他不想cos水掉割頭的eto,就算皮埃爾可以用巫毒娃娃保護他也是如此, 萬一就是萬一, 萬一是確實存在的, 埃德蒙可不覺得會有什麼好心的老鄉幫自己把腦袋續上。

至於安全性更好的汽車, 說句實話,哥譚的許多小巷被專門“設計”成了汽車無法駛入的大小。這些小巷在規劃的最初寬度還是正常的,畢竟修築城市的人一開始也並不會想到這些小巷將會被如何應用, 至少在那個時候,哥譚還是正常的城市。但是隨著人口的增加,許多小巷兩側的房屋都開始了對街道的侵佔,三合板和鐵板佔據了更多的空間。

而為了在物理上劃分街區,甚至是為了不同幫派之間可以更好地進行巷戰,垃圾桶、廢棄的車輛和各式各樣的建築材料也成為了物理性質上的阻礙,這也是一種防禦工事。最狹窄的小巷甚至要側身才能勉強進入,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證了其中居民的安全。或者說,至少居民認為這樣可以保護自己的安全。

這樣看來,或許腿著走遍哥譚的大街小巷反而更好,不過實際上也不安全,說實在的,街道兩側的房屋之中並不缺乏那種來都來了殺兩個人助助興的精神,或者時刻準備打劫的混混。許多地面上有著經年未曾清洗的汙漬,真正的“體面人”甚至受不了這種臭味。當然,埃德蒙走路的主要原因還是超級英雄不適合腿著走來走去,但埃德蒙又不會飛。

平衡車其實真挺好的,埃德蒙想,雖然他不知道為什麼在看到平衡車的時候,克拉克會露出那種欲言又止似笑非笑的表情。他也打算給克拉克買一輛平衡車,克拉克不喜歡開汽車,平時上班都是騎腳踏車的,而平衡車怎麼都比腳踏車方便,還可以直接拎到公司裡去,不用擔心會被人偷軲轆。

在快要進入別墅區的時候,埃德蒙突然停了下來,他一腳站定,然後轉過頭去提高了聲音:“你要跟到什麼時候?我可不記得跟蹤是一直跟在別人身後什麼都不做的。快出來吧,我已經發現你了。如果你不想被我視為敵人的話,現在出來是你最後的機會。”

理所當然的,沒有任何人或者聲音回應埃德蒙,埃德蒙倒是也不為此著惱,他只是忍不住嘆了口氣。他可以理解隱藏在暗處的人把他這句話當做是虛張聲勢,還挺正常的,但他是真的發現了有人正在跟蹤自己。

埃德蒙是個警惕的人,身在哥譚也不允許他不警惕,雖說家裡有保鏢,克拉克也有超能力,但隨便把危險帶回家還是愚蠢的行為。於是他會定期用金手指環顧一下四周,確定自己的身邊有沒有超能力者存在。毫無疑問,那傢伙跟著埃德蒙已經很久了。一次兩次感覺到那傢伙的存在還能說是巧合,雖然反應過激一些的人早就開槍了,而那麼多次,怎麼也不算巧合了。

埃德蒙沒有刪除超能力然後一槍過去的原因也很簡單,他點開了那個陌生人的超能力列表——埃德蒙其實不喜歡這樣冒犯別人的隱私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只是需要研究對方是否真的是自己的敵人。而他看到了熟悉的條目,條目的名字是“利爪”,這代表跟蹤他的人是貓頭鷹法庭的成員。

埃德蒙無奈地又喊了一嗓子,讓跟蹤者出來,跟蹤者還是沒有出來,於是埃德蒙只能走向跟蹤者藏身的方向。他站在距離那個利爪還有兩米的地方,然後嘆氣:“我知道你在這裡,不是裝腔作勢,所以你可以出來了嗎?難道叫你來跟蹤我的傢伙沒有告訴過你,你們的這些小伎倆對我沒用?還是說你真的打算違背神聖的諾言,與我為敵?”

在說到最後一句話的時候,埃德蒙瞇起了眼睛,原則上來說,利爪禁止被用於貓頭鷹法庭成員內部的爭鬥,但原則上不行就是實際上可以。法庭的內部本身就不是鐵板一塊,許多人都會希望從自己的同類身上撕下一塊肉來——畢竟吞併了那些小家族也不能帶來什麼好處,吃二十顆瓜子帶來的飽腹感不如一個饅頭。

過了一會兒,一個身影才從黑暗之中緩緩浮現,他穿著利爪的制服,戴著貓頭鷹的面具,埃德蒙看著那個人,強忍著沒有讓自己的臉上露出冷笑,雖然按理來說他現在冷笑,對方是看不到的。而那個利爪在走到埃德蒙的面前時才摘下了面具,他單膝跪地,說:“在下是法庭之主派來協助您的利爪。”

林肯·瑪奇,埃德蒙在心裡嘖了一聲,這是一隻相當特殊的利爪,在他的同類需要冷凍以備不時之需的時候,林肯可以在外學習。目前他正在堪薩斯州的某個市當檢察長,名聲可謂相當不錯,不過這步棋在最終回到哥譚並不是什麼難以預料的事情,林肯的背景相當乾淨,一看就知道是為了讓他回到哥譚從政。

“隨我來,”然後埃德蒙說,他選擇在這裡停下是因為這裡有他的安全屋,雖然只是個小的社群診所,“我不習慣和人站著聊天。”林肯跟在埃德蒙的身後,至少此時此刻,他表現出了崇敬和謙卑,不過埃德蒙覺得林肯說不定還挺蔑視自己的。他沒說什麼,只是打開了診所的後門,讓林肯找個位置坐。

林肯規規矩矩地坐下了,埃德蒙瞇著眼睛看著他,兩人都戴著面具,似乎證明彼此之間不可能有任何坦誠。過了一會兒之後,埃德蒙開口發問了:“所以,法庭之主讓你來協助我,你會怎樣協助我,而為了讓你協助我,我又需要做些什麼?”

埃德蒙不覺得林肯回哥譚就是為了給自己當利爪的,這太浪費了,埃德蒙更願意認為林肯的任務是和自己互相“協助”。畢竟一個可能成為哥譚市議員的人,和一個未來的“超級英雄”之間存在合作關係,在這個世界上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林肯用著恭敬的語氣開口了:“誠如您所想的,法庭之主讓我協助您更好地成為一個超級英雄,被哥譚人所敬仰,以此代替蝙蝠俠……啊,我失言了。總而言之,我會為您鋪設好道路,您只要走上去,就足夠了。”

“也就是說,我需要先幫你站在足夠高的位置上,才可以期待你給我帶來的回報?”埃德蒙問,他的右手扣住左手的手腕,後背靠在椅背上面,微微抬起下巴,露出高高在上的姿態,“你打算成為哥譚市議員……不,成為哥譚市長?”

“這要看法庭的安排,”林肯的語氣充滿了圓滑,“不過我想,我站的越高,對法庭就越是有利,不是嗎?莫蒂默少爺,不,悖論少爺。法庭也需要一個哥譚市長,當然,我並不打算成為這一屆的哥譚市長,我的名望不夠……支援一個超級英雄可以讓我的名望提升。”

“或許吧。”埃德蒙說,他並沒有立刻給林肯許諾,實際上他覺得林肯有些古怪,這是他的直覺。然後埃德蒙站起來送客,林肯微笑著隱入黑暗,直到去了埃德蒙看不到的地方才嘖了一聲。

他以為這位貓頭鷹法庭的小少爺是什麼依靠家族餘蔭才能獲得“假扮超級英雄”的美差的人,因此一開始心裡確實有著輕慢,但很快他就理解了埃德蒙並不是個好應付的傢伙。埃德蒙的超能力他也有所耳聞,不過林肯更關注的還是其他東西。

他摘下面具,轉頭看向玻璃中映出的,自己的容顏,或許是因為改造並未完成,他依然是黑髮藍眼的,並沒有和其他利爪一樣,有一雙金色的眼睛。在店裡有著海報,是店長和布魯斯·韋恩握手的照片,這位哥譚的花花公子懷中摟著高挑的超模,臉上滿是傲慢。林肯看著自己的臉,也看著布魯斯的臉,他可以看出自己和布魯斯的相似之處。

貓頭鷹法庭說,林肯原來的作用是冒充布魯斯·韋恩,但布魯斯已經回到了哥譚。但林肯偷聽到了一些謀劃,他們說林肯是布魯斯的兄弟,被貓頭鷹法庭帶走,因為法庭想看兄弟相殘的戲碼取樂。林肯相信貓頭鷹法庭能做出這樣的事情。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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