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寫完我又刪了。
因為編輯說得對,即使設定合理了,但這個角色還是不討喜。
放在小說裡,不會有那麼長的篇幅讓我去寫給他的背景設定。所以讀者會討厭他的擰巴,詬病他的嘴硬,嫌棄他不會好好溝通。
而且即使寫了背景,讀者就會喜歡嗎?
不會。
大家更愛坦蕩熱烈、溫柔通透的人,沒人會喜歡一個渾身彆扭、口是心非、嘴硬擰巴的人。
所以我依舊沒有把他放進正文。
刪掉的廢稿永遠是廢稿,不合適亮相,不合適被人評判。
我給不了他完美的性格,改不掉他根深蒂固的擰巴。
從小缺失的陪伴、無人疏導的情緒、常年獨處養成的自我封閉,早己把他塑造成如今的模樣。
刪掉之後,我重新寫了一個和他完全相反的人。
家庭和睦,會笑,會鬧,會主動靠近,會伸手要抱抱,會把我喜歡你掛在嘴邊。
寫得很快,很順手。寫完一看,假得要命。
我根本不相信世界上有這種人。
除非有。
除非真的有一個人,在有人看他笑話嫌他說話帶刺時,堅定的站在他身前護著他。
除非真的有一個人,在他自我厭棄的時候,將他溫柔托起,說他獨一無二。
除非真的有一個人,能察覺他敏感的情緒,給予最珍重的回應。
除非有。
真的有。
所以他上躥下跳想要吸引她全部的注意。
所以他的擰巴嘴硬偶爾也會失靈。
所以他會在她生日時,可惜沒有早一點,更早一點,從小就遇見。
寫下這篇廢稿的時候,我賭了兩次。
我賭你走馬觀花,翻到全文完便止步,沒有看見這兩篇突兀的番外。賭你遲鈍、懵懂、一無所覺。
可我又賭你足夠細心,足夠懂我,能看穿字型下的偽裝,讀懂這獨一份的專屬番外。
全文百萬字,寫給世間眾生。
唯獨這寥寥千字,只寫給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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