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之重案組第三部》第279章 追兇二十五年7(2)

作者:桐筱筱·1個月前

他極不情願的朝林牧手裡瞥了一眼,在看見那兩張指紋比對的照片之後,曲洪濤又迅速的收回了自己的視線,依舊不發一言。

看見曲洪濤還是這副,我什麼都不想說的樣子,林牧放下了手裡的紙張,繼續朝他說道“曲洪濤,這些年來你改名換姓,天南海北的到處隱藏逃竄,想必日子也不是很好過吧。

你這次回家,看見自己己經年邁的父母,難道就沒有什麼感想嗎?”

聽林牧這麼說,曲洪濤的身體微微的動了一下,可他還是選擇繼續沉默,擺出了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

看見曲洪濤就是不肯交代案情,林牧也首接朝他攤牌道“曲洪濤,你不要以為你只要什麼話都不說,我們就拿你毫無辦法。

我不妨實話告訴你,就單憑我手裡這份指紋比對報告,我就可以零口供申請結案。

只要我這邊一結案,卷宗就會被送到檢察院那邊。

之後等待你的,就是檢察官的調查和公訴,以及法官對你的判決。

你不要覺得我現在是在求著你,將你自己到底做過什麼,一五一十的講述出來。

實際上我是在給你機會。

你到底是主動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實,還是負隅頑抗,抵死不認。

最終呈現到檢察官那邊的卷宗,是完全不一樣的。

你就算是不為自己考慮,也得為自己年邁的父母,好好考慮一下吧。

二十五年沒見到自己的親生父母,他們就己經如此的年邁。

如果再過二十五年,那怕是再過十五年,甚至十年,他們會變成什麼樣子,你敢想象嗎?”

聽了林牧的話後,曲洪濤終於有了反應。

他緩緩的轉回頭,看向林牧說道“你個小警察,你不用在這裡嚇唬我。

你剛才都說了,我犯下的那一起案子,是在二十五年之前。

而咱們國家規定,刑事案件的追訴期只有二十年。

我當初犯下的事,早就過了這個時間了。

即便你們現在把我抓住了,又能怎麼樣?

就算我把當年做過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訴你們。

你們也沒有辦法把我送到法庭上,讓法官給我判刑。”

說完這句話,曲洪濤的嘴角扯出了一絲笑意。

他就這麼眼神兇狠的盯著林牧,繼續說道“小警察,你該不會以為我剛才什麼都不說,是因為害怕,不敢承認自己的罪行吧。

你錯了,你真的是大錯特錯了!

我不是不敢承認自己做過的事,而是不屑於承認自己做過的事!

一件即便我承認了,也不會對我有任何影響的事。

”?呢遍一說們你和再,舌口費浪要麼什為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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