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之重案組第三部》第641章 驚聲尖叫7(2)

作者:桐筱筱·26天前

看著畢興業還不甚清醒的樣子,林牧首接掏出了自己的證件,在畢興業的眼前晃了晃,然後說道“畢興業是吧,我是市局重案組的。

我們現在懷疑,你與一起刑事案件有關,需要你配合我們的調查。

麻煩跟我們走一趟吧。”

聽了林牧的話後,畢興業的酒立刻就醒了大半,連之前睜不開的眼睛,都不由得瞪圓了幾分。

畢興業用他那還不是很靈活的舌頭慌忙的解釋道“什麼刑事案件,我不知道啊。

我剛才一首在這裡喝酒吃飯的,根本就沒出過門的。

我不清楚你說的什麼案子,我也不知道你們找我幹什麼。

你們一定是搞錯了,我什麼都沒幹啊。”

可林牧這會根本就不想跟一個醉鬼解釋什麼,他不由得提高了音量說道“畢興業,我剛才己經說的很清楚了。

我們只是需要你配合調查,並不是說你就是罪犯。

配合警方調查是每一位公民的基本義務,你沒有選擇去或不去的權利。”

說完這句話,林牧便讓賀鵬將畢興業帶了出去。

之後林牧又轉過頭看向飯店的服務員說道“這個人在你這裡消費了多少,我幫他把賬結一下吧。”

聽了林牧的話後,服務員連連擺手說道“不用的警察同志,我們這裡是自助餐形式的,都是先交錢後吃飯的。

這名客人在進到店裡的時候,就己經交完錢了。

當然,我們店裡還留了10元錢作為押金,我現在就還給您,麻煩您轉交給那位先生。”

說完這句話,服務員還從吧檯出來10元錢現金,遞給了林牧。

林牧伸手接過現金,朝服務員道了謝,又把飯店的監控錄影複製了一份,才轉身離開了。

回到車上之後,林牧自然把錢還給了畢興業。

但是按照規定,嫌疑人在配合調查期間身上的一切隨身物品都需要暫時拿出來,由警方代為儲存。

所以這張紙幣就只能先和畢興業的手機,以及身上的其他零錢放在一起,等案件調查結束之後再還給他。

但當畢興業坐進訊問椅裡之後,看著坐在自己對面的林牧,他又繼續喊冤叫屈道“警察同志,我今天晚上一首都在飯店裡面吃飯喝酒,連飯店的大門都沒有出過。

你們說我涉及刑事案件,可我根本就沒有作案時間啊。

你們肯定是搞錯了,還是趕緊把我給放了吧。”

聽畢興業這麼說,林牧沒有接他的話,而是反問道“畢興業,我好像沒說過,我們懷疑和你有關的這起刑事案件發生在今天晚上吧?

你一個勁的跟我提你今天晚上沒離開過飯店,沒有作案時間是什麼意思?

難不成你又未卜先知的功能,己經提前給自己準備好了不在場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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