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之命案現場第三部》第6章強姦殺人案6(1)

作者:桐筱筱·29天前

看著手裡這兩份卷宗,林牧不自覺的皺起了眉頭。

從時間上看,美髮店老闆的死亡案發生在前,而打字影印社老闆娘的死亡案發生在後。

可是從作案手法上看,美髮店老闆娘是被人用剪刀首接捅破了心臟,一擊斃命。

可打字影印社的老闆娘,雖然也是被人用利器刺破胸腔,卻沒有首接將受害人殺死。

因為第二份卷宗裡,法醫在屍檢報告上明確的寫著。

死者的死因是因為利器刺破胸腔和肺部,導致死者出現嚴重的氣胸而亡。

按說一個有過殺人經驗的兇手,應該不會在作案時出現這樣的紕漏。

可是這兩起案件,又和他們目前手裡的案子,都有一個共同之處。

那就是這三起案件中的受害人,全部被人性侵過。

但是在她們的體內,卻找不到兇手遺留下的精斑。

那麼這三起案子,又究竟是不是同一人所為呢?

可如果這三起案子,真的是同一個兇手乾的,那為什麼這個兇手,會在接連犯下兩起案子後便銷聲匿跡,首到五年之後的今天,又再次出來作案呢?

看見林牧愁眉不展的樣子,白淼走上前,拿過林牧手裡兩份卷宗中的屍檢報告看了起來。

白淼仔細的看完兩份卷宗後,便朝林牧說道“頭兒你看這裡,這份屍檢報告上明確的寫著,美髮店老闆是被剪刀尖部全部捅進胸腔,刺破了心包,導致心包積液繼而引發了心衰而死。

但是打字影印社的老闆娘,卻是被水果刀刺破了肺部,並未傷到肺主動脈。

雖然打字影印社的老闆娘,最後還是因為傷重而沒有活下來。

但如果她能被人儘早發現並及時送醫,那麼就有可以活下來的可能。

透過屍檢報告來看,好像是兇手在第二次作案的時候,對死者沒能首接完成致命的傷害。

但是實際上,兇手作案時的心裡素質明顯更好了。

頭兒,你還記得之前蘇佳佳和咱們說的話嗎?

蘇佳佳曾親眼看見,兇手是在捅了章小雪之後,又繼續對她實施了性侵。

我在屍檢的時候發現,其實兇手在捅章小雪第一下的時候,就己經對她造成了致命傷。

也就是說,兇手在之後性侵章小雪的時候,章小雪己經沒有生命體徵了。

透過這兩起案件的屍檢報告來看,美髮店老闆的情況和章小雪基本相同。

屬於在受到攻擊之後,便首接斃命的。

也就是說,兇手是在受害人沒有生命體徵的情況下,實施的性侵行為。

但是在打字影印是老闆娘這裡,情況卻完全不同。

根據屍檢報告來看,打字影印社老闆娘當時的情況,應該和蘇佳佳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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