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傻柱重生1952》第87章 1954(2)

作者:寒冬枝頭最後一顆棗·1個月前

自己跟別的穿越者不一樣,別人有外掛,有系統,自己就一個空間,裡面的東西還是自己一點點積累的,

...

六月底的一天,下班後,一個不到三十歲的婦女帶著兩個人來到四合院,

“幾位,你們找誰?”閆埠貴剛回到四合院,接管楊瑞華守大門的工作,攔住了幾人,

“我們是新成立的雨兒衚衕街道辦事處的,我姓王,這兩位是劉幹事和李幹事,

軍管會已經撤出,以後由街道辦管理轄區內四合院,傳達上級指示,調解鄰里問題,

麻煩通知一下半個小時後開全院大會。”

“好的,我這就通知!”閆埠貴趕緊回家讓閆解成去通知院裡住戶,自己則跟在幾人身後,

王主任沒有在中院停留,而是熟門熟路的,直接來到後院,

王主任回頭看到閆埠貴跟著,也沒管他,幾人直接進了聾老太太家,

今年軍管會開始移交工作,陸續撤出,街道辦接管街道的管理工作,

此時的街道辦只是區政府的派出機構,只有三五個人,最多也就七個人,沒有獨立的財政和執法權,

轄區內治安由派出所和各大廠的保衛科聯合管理,街道辦只是作為一個傳達機構,

57年成立公社時,街道辦也獨立成為街道公社,才成了一級政權,

54年還沒有交道口街道辦,此時歸雨兒衚衕街道辦管理,58年9月雨兒衚衕街道辦跟柳條衚衕合併,成立了交道口街道辦,

合併以後,交道口街道辦的工作人員也多了起來,區政府也下放了一些權力,很多事都可以直接到街道辦辦理。

很多人說王主任是居委會的,其實不然,

這裡得說明一下,五十年代居委會人員沒有工資,多為義務任職;

1954年《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條例》明確居委會為群眾性自治組織,成員不屬國家公職人員,無工資。

內務部規定,居委會人員可以有少量補助,補助用於辦公雜費與生活困難補助,非固定薪酬;

一般居委會月辦公費約5元,生活補助每月平均不超15元,困難地區最高不超20元,且按實際誤工與困難程度發放,非全員普惠 。

居委會成員多為家庭主婦。退休人員。在職職工兼職,屬不脫產義務服務,以奉獻精神為主 。

聾老太太被伺候了一輩子,易中海離婚後,王翠平不再來後院,易中海自己都照顧不了自己,還怎麼管聾老太太的生活,

之前老太太給易中海那麼多,易中海也不可能完全不管,

現在聾老太太的吃喝都是自己做,需要買什麼則是讓易中海跑腿,

“老太太,你可還認識我?”

聾老太太眯著眼睛看了一下來人,搖了搖頭“不敢認識,請問你是?”

王主任笑著介紹“老太太,你可能不記得我了,剛解放的時候,區政府剛成立,區裡領導來看你,就是我跟另一個同事一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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