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拒絕留校,仕途從鄉鎮起步》第291章 侯亮平:他在誹謗我啊!(2)

作者:觀魚小仙·21天前

那樣他敢來,不一定敢有人跟啊!

“這是緊急搜查令!

楊司長不是學法律的,可能不太懂。

《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執行逮捕、拘留時,如果遇到緊急情況,偵查人員可以不另用搜查證首接進行搜查。

法律列舉的緊急情況包括可能隱匿、毀棄、轉移犯罪證據的”

一口氣背完條文的侯亮平,長舒了一口氣,彷彿一個得勝歸來的將軍,趾高氣昂的西處打量著發改委幹部們敢怒不敢言的現狀。

楊凡,我贏了!

這,才是第一次!

侯亮平覺得楊凡沒有抵抗的空間了,和專業人士玩法律條文,開玩笑!

他侯亮平就算是越線,但總有支撐的一點,要不在這臥虎藏龍的京城,早被敲死了。

“緊急情況,真敢說啊!”

也不知道是哪個發改委的幹部,低聲吐槽了一句,讓侯亮平聽見了。

他也不惱怒,正好給這些人‘普普法’!

“哎,這位處長辦公室裡有沒有碎紙機?碎紙機有沒有在工作?是不是可能隨時毀棄犯罪證據?”

侯亮平的頭昂的更高了,他踩線的技術超高的,好不好!

靈活辦案的技術,該讓漢東那幫人好好學學!

說完這些,他在等著楊凡不甘心的屈服,在等一個正廳級幹部在給他認錯!

哪怕他才是副處!

“哦,侯處長的基礎法律條文背的很熟嘛,不知道《保密法》背過沒有?

我們戰略規劃司屬於最高級別秘密部門,硬闖戰略規劃司,不知道會不會符合《刑法》中的非法獲取秘密罪,請侯處長解釋解釋。”

楊凡抱著雙臂,看猴戲一般,饒有興趣的看著侯亮平。

“保密法?”

侯亮平一聽這個,臉色一白。

他的行為,非常適用!而且頂格適用!

七年!

“保衛處的同志,我現在以“保護秘密”為由,要求你們封鎖現場,立刻將這些反貪局的同志,請到保衛處稍歇,等待我向上級彙報後,再做處理。”

一看侯亮平光在那流汗了,也憋不出來個屁。

感覺到無聊的楊凡,隨意的揮了揮手,讓八個保衛處的幹部將六人押至保衛處的單間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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