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都是作者臆想,不要和歷史掛鉤,女主不管幾輩子都是享福不吃苦。主打一個自己高興就好!
順我者,你好我好大家好;逆我者,打你罵你整死你!
下面是正文!
1972年,龍國,春。
京都北軍區西大院。
深夜,一陣急促的腳步聲由遠及近,踏碎了大院夜晚的靜謐。
雜物間裡,蘇明哲雙目緊閉,兩手抱著一個少女的相片,嘴角勾起一抹微不可察的弧度。
二樓的黑暗中,鄭紫茵同樣無聲嗤笑。
“嘭嘭嘭!”劇烈的砸門聲驟然響起,驚得鄰里紛紛亮起燈,披起衣服走出家門。
軍委會的人顯然很沒耐心,只聽“哐當”一聲,門首接被撞開,一行人徑首衝上二樓,目標明確地停在右手邊第一個房門前。
又是一腳飛踹,房門應聲而開。
床上一對交纏正歡的男女,如驚弓之鳥,慌亂地扯過被子裹住整個身體。
“啪”的一聲,丁輝伸手按亮電燈。
孫珍緊跟著氣喘吁吁跑上樓,指著床的方向大聲喊道:“同志!就是蘇明哲同志搞破鞋!我要實名舉報!”
人群裡立刻起了騷動。
鄰居張爺爺皺緊眉頭,率先開口反駁:“孫珍,這話可不能亂說!蘇軍長媳婦走了這麼多年,我們勸他再娶個伴兒,他都沒松過口,怎麼會幹這種事?”
“就是!”羅奶奶本就看不慣孫珍的市儈,此刻更是毫不客氣,“傍晚我還瞧見你們一家子在明哲家吃飯,熱熱鬧鬧的像一家人,這才幾個鐘頭,就跑來‘捉姦’?你這是要往死裡坑你大伯哥啊!”
孫珍臉色一白,趕緊改了說辭:“羅奶奶,我們來大哥家吃飯,是正常親戚走動;我本來是想介紹胡雨同志給大哥處物件,誰能想到……誰能想到大哥喝多了,竟要強迫人家姑娘!”
“呵,剛才說‘搞破鞋’,現在又說‘強迫’,”文奶奶抱著胳膊冷笑,“孫珍,你們一家子連做戲都這麼沒水準嗎?”
孫珍的兒女趕緊上前幫腔。
兒子蘇衛強指著床上的人:“我媽說的都是真的!不管是搞破鞋,還是大伯強迫衚衕志,問他們就知道,人不就在那兒嗎!”
女兒蘇衛娟也跟受了什麼委屈似的說:“胡雨同志是我們家請來的,就是想讓她和大伯處物件。晚上吃完飯,我爸和大伯都喝多了,我們就留宿在大伯家……誰知道半夜聽到不堪的動靜,我們這才找軍委會的同志來解救胡雨同志!”
孫珍連連給丁輝使眼色。
丁輝陰沉著臉,立刻對著床上裹著被子的兩人厲聲道:“給你們五分鐘,趕緊穿好衣服,否則可別怪我們不講情面!”
丁輝等人關上門,就見鄭紫茵揉著眼睛走出房門,睡眼惺忪地遠遠站著。
這姑娘膚如凝脂,亭亭玉立,眉眼如畫,儀態萬方,只是往那裡一站,就是美麗的風景。任誰都不忍靠近打擾。
“這是……出什麼事了?”她輕輕蹙起秀眉,語氣裡帶著被擾了清夢的薄惱。
蘇衛娟看著這位和自己同齡的表姐,妒從心生。憑什麼鄭紫茵命這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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