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農家小福星,全家反派都慌了》第184章 就當是我入股的(1)

作者:月夜鞦韆盪·10天前

最近老皇帝的身體一首反覆,時好時壞,太醫院幾位核心御醫都守在宮中不得外出,李老更是連個宮門都出不來。

想要把人叫出來,除非是太子府這邊出了急事。

比如皇太孫又犯病了。

宴時瑾這個“病秧子”的名頭平時不討喜,這時候倒是方便得很。

莫寧自然也想到了這一層,拱手領命,轉身快步退了出去。

李老即便想出來,也不是一時半會就能到的。

在等待的當口,雲生生乾脆跟著宴時瑾去偏院轉了一圈,正好看看麥克。

麥克見到雲生生過來依然很激動,他現在在太子府好吃好喝地養著,整個人容光煥發,那頭金髮重新變得蓬鬆柔順,碧藍的眼睛在燭光下閃閃發亮。

他殷勤地把一個小盒子推到雲生生面前。

“我的朋友,快看看我送你的禮物!”

雲生生現在看到盒子就本能地想蹙眉,但還是伸手打開了蓋子。

等看清裡面是什麼東西之後,她的眉頭瞬間舒展,眼睛亮亮的。

“麥克,我的好朋友!你竟然把羽毛筆都做出來了?你真是太棒了!”

盒子裡整整齊齊地排著一排羽毛筆,用的都是精選過的鵝毛尾巴翎,削得光滑細緻,筆尖的切口又齊又準,一看就是下了功夫的。

麥克被她誇得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耳朵尖都紅了。

雲生生趕緊把羽毛筆拿給宴時瑾看:“時瑾哥哥快看,這種筆叫羽毛筆,寫起來非常省心省事。”

她塞了一支到宴時瑾手裡,自己拿起一支,在旁邊的墨汁裡蘸了蘸,伏在桌邊鋪開一張紙就寫了起來。

她寫了幾行英文,又寫了幾行中文,筆畫又快又流暢,字型纖細端正,跟用毛筆寫出來的完全是兩個畫風。

宴時瑾看著微微愣了一下。

他沒想到這麼一支不起眼的鳥毛,寫起字來竟如此順滑,蘸一次墨能寫好幾行字,不用像毛筆那樣寫兩個字就要停下來舔筆。

雲生生拉他坐下,讓他自己也試試。

宴時瑾剛開始握得有些彆扭,羽毛筆比毛筆細太多了,手感完全不同,而且筆尖是硬的,得用力。

但他書法底子擺在那裡,沒寫幾下就找到了最適合的握筆角度和力度,很快他寫出來的字就又工整又漂亮。

而且他很快就發現了羽毛筆最大的優點:攜帶出門極其方便,往懷裡一插就行,不像毛筆還得配硯臺配墨塊。

雲生生趁熱打鐵,把自己關於“墨水”的設想也一併說了出來。

“時瑾哥哥你看咱這墨,每次用的時候還得現磨,用完了還得洗硯臺,磨墨的時間比寫字的時間都長。”

“萬一在野外需要寫個東西,還得先找水。”

“這要是後面有追兵,磨墨的工夫都夠死三回了。但如果咱們有了墨水,就是那種把墨首接磨好裝在小瓶裡的液體,開啟蓋子蘸上筆就能寫,那有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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