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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嵐看著那張離職申請表,嗤笑道:
“辭職?阮夏,你以為公司是你家開的,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她拿起那張紙,當著我的面撕成了兩半。
“按公司規定,離職必須提前三十天申請。你現在走,就是曠工。”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你這個月不僅一分錢拿不到,還得倒賠公司錢。”
我平靜地看著她。
“勞動法規定,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制度違法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三十天。”
“你們非法扣我的工資,強制扣除團建費,我已經有權即刻離職。”
裴嵐大笑起來。
“勞動法?你出去問問,現在哪家公司不加班?哪家公司沒點規矩?”
“就你懂法?你這麼懂法怎麼不去當律師,在這當什麼財務?”
市場部的孟傑湊過來勸我。
“哎呀夏夏,你太年輕了,別這麼衝動。”
“裴總監這也是為了公司好。”
“大家都是這麼過來的,你看看外面現在大環境多差,能有份工作就不錯了。”
“趕緊給裴總監道個歉,服個軟,這事兒就過去了。”
他壓低聲音。
“領導嘛,順著點就行了。”
“你現在辭職,下個月房貸怎麼還?”
我看著孟傑那張諂媚的臉。
他上個月因為家裡老人生病請了三天假,被裴嵐扣了半個月工資,當時躲在樓道里抽了一晚上的煙。
現在卻反過來勸我跪下。
“孟傑,你的房貸是靠給領導磕頭還的嗎?”
孟傑的臉瞬間漲得通紅。
“行,你清高!你骨頭硬!”
“我倒要看看,等你下個月還不起房貸的時候,怎麼在外面討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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