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蔓跪在地上哭。
“媽,我沒想傷害她。我就是想幫硯辭一次。他說林梔眠家裡那麼多錢,一個人守不住。”
她又看向我。
“梔眠,對不起,我真的以為只是嚇嚇你。讓你去精神科待幾天,孩子不會有事的。”
我看著她懷裡的嬰兒。
“姜蔓,你也是母親。”
她哭聲一頓。
“你孩子離開你十二分鐘,你都怕成這樣。可你們想讓我一輩子找不到我的女兒。”
我沒有說原諒。
因為她不配。
醫院開始內部調查。
程護士長做了筆錄,證明我九點二十六分確認過女兒存活,也證明我主動要求備註交接記錄。
值班醫生證明我意識清醒,表達完整,沒有幻覺和妄想表現。
隔壁床也主動站出來。
“她回來後一直躺床上,疼得臉都白了。哪有力氣偷孩子?”
梁知遠把資料夾放在床邊。
“梔眠,接下來我會做幾件事。”
“第一,通知信託管理機構,凍結賀硯辭以配偶身份發起的任何申請。”
“第二,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限制他接觸你和孩子。”
“第三,啟動離婚和刑事追責。”
我點頭。
“還有。”
“你說。”
“我女兒所有轉院、出院、檢查授權,除了我本人,必須經過你和醫院指定責任人雙重核驗。任何人不得以父親身份單獨辦理。”
梁知遠眼神軟下來。
“好。”
我偏頭看向新生兒科方向。
我女兒還在保溫箱裡。
。來下活先須必我,了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