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半年後。
我和謝臨舟補辦婚禮。
不大。
只有雙方最親近的人。
我媽把那床喜被重新鋪在床上。
酒漬洗過很多遍,還是留下了一小塊淺痕。
她問:
“要不要遮?”
我摸了摸。
“不遮。”
謝臨舟正在旁邊整理請柬。
聽見以後沒勸,只替她把被角壓平。
婚禮前一晚。
他給我一份財產協議。
婚前各歸各。
婚後共同所得平分。
沒有生育要求。
沒有父母限制。
最後一頁只有一句額外備註:
【沈晚擁有任何時候結束這段婚姻的權利。】
我抬頭。
“真不怕我一年後走?”
“怕。”
“那還寫?”
謝臨舟把拆開的紙箱摺好。
“怕是我的事。”
“走不走,是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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