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個小館怎麼就鎮世了》第42章 校長落馬底蘊增厚(1)

作者:精工研磨·1個月前

私校亂象委託的傳導用了三天。

基層六部門同步上報了六份調查通報。教育上報收費虛高與辦學成本比例失調,人社上報教師薪酬低於平均水平百分之三十和流失率異常,治安上報反映問題教師被報復性扣績效獎金涉嫌勞動權益侵害,住建上報住宿條件改善投入為零與住宿費高出百分之三十五的矛盾,市場監管上報指定供應商食材和校服價格高於市場價百分之二十到六十,衛健上報伙食質量不高於平均水平但伙食費高出百分之五十的矛盾。

六份通報同步上報後,市級層面第四天反饋出來。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社局、市紀檢委四個部門聯合發出通知:新城私立中學四項收費虛高涉嫌違反民辦教育促進法,指定供應商涉嫌違反公平競爭原則,教師報復性扣績效獎金涉嫌違反勞動權益保障法規,四個部門將聯合開展專項稽查。

聯合稽查用了五天。稽查組走訪了新城私立中學、錢德榮親屬經營的食品批發公司、校服供應商公司、學校財務記錄和收費標準檔案。

陳凡拿著稽查報告給老趙念。

“第一個認定,四項收費全部虛高。學費比實際辦學成本高百分之四十五,伙食費高百分之五十五,校服費高百分之六十五,住宿費高百分之三十五。合計下來,每個學生每學期被多收七千三百元。”

“第二個認定呢?”老趙問。

“利益輸送。”陳凡說,“食品批發公司是錢德榮堂弟開的,校服供應商是他表弟周志遠的服裝加工廠。兩家供貨價分別比市場價高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六十。差價從學校採購流出,經過親屬企業,再透過利潤分配回到錢德榮個人賬戶。鏈條很清楚。”

“第三個?”

“報復教師。梁鴻志兩次反映收費問題,兩次都被扣績效獎金。扣獎金的依據是課堂滿意度問卷,從發放到統計全是校方行政人員操作,沒有第三方監督。自定義標準加自己執行加沒人監督,就是報復工具。”

老趙說:“八年斂財總額呢?”

“兩千四百萬。”陳凡的聲音沉下來,“兩千四百萬不是辦學收入,是辦學名義下的個人斂財。”

老趙拍了一下桌子:“好傢伙,六年教師的工資加起來才二十五萬,他一個人八年撈兩千四百萬。那些被多收錢的打工家庭呢?一個月掙三四千,一學期多交七八千,孩子讀書讀到家長身上去一層皮。”

陳凡沒接話,把稽查報告翻到下一頁。

“這錢能退回來不?”老趙追問。

“追繳。”陳凡說,“紀檢審查階段會凍結錢德榮個人資產,核實後按法律程式退賠。”

“退給家長?”

“按比例退。”

老趙長出一口氣:“那就好,總算沒白交。”

四個認定出來後,聯合稽查組做了四件事。市教育局向新城私立中學發出收費整改指令,四項收費標準調降至辦學成本加合理利潤範圍,收費專案公示制度建立,辦學成本核算由第三方審計機構年度核查。市紀檢委對錢德榮立案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四項虛高收費利益輸送、指定供應商利益鏈條、八年個人斂財兩千四百萬、自定義考核標準報復教師,審查結果移交司法處理。市市場監管局對錢德榮親屬企業立案調查。市人社局對教師勞動權益保障發出整改指令,薪酬調升至同級平均水平,績效獎金考核標準由第三方制定。

老趙聽完問:“四件事做完之後呢?”

“錢德榮撤職查辦。”陳凡說,“八年斂財兩千四百萬,紀檢委立案審查,移交司法。親屬企業也跑不了,市場監管立案調查利益輸送。教師權益方面,人社局要求薪酬調到同級平均水平,考核標準由第三方制定,反映問題的教師不準報復。”

“制度建好了?”

“建好了。”陳凡說,“收費標準第三方審計,年度核查。以後誰想照著錢德榮的路子來,先過審計這一關。”

錢德榮撤職的訊息在新城私立中學傳開後,學生家長群情激奮。六百二十名學生的家庭在過去八年裡每學期被虛高收費多支出五千到八千,壓縮了八年的生活質量在校長撤職的訊息後爆發了憤怒。憤怒指向一個共識:辦學不是斂財,辦學是教育。

有幾個家長找到梁鴻志,問他這事到底是誰推動的。梁鴻志沒有說通玄館,只說“上面終於查了”。家長們不信,說八年都沒人查,怎麼突然就查了。梁鴻志想了想,說了一句:“因為有人替你們遞了狀子。”

家長們沉默了。他們不知道狀子遞到了哪裡,但他們知道,有人替他們說了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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