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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請團隊所有人吃了頓飯。
在最好的酒店,點了最貴的菜。
大家都挺沉默的,沒人提白天的事。
最後還是我先開口了。
“兄弟們,對不起。”我舉起酒杯:“這次的事,是我沒本事,護不住你們的功勞。“
“舒雨姐,你別這麼說!“
“就是,我們都知道你盡力了!“
“不就是五十萬嗎?我們不稀罕!“
大家七嘴八舌地安慰我。
我笑了笑,喝了一口酒。
“我問大家一個事。”我放下酒杯,看著他們:“如果......我是說如果,有一個機會,我們自己幹,不用看任何人臉色,不用被人搶功勞,專案賺的錢全是我們自己的。你們......願意跟我走嗎?”
所有人都愣住了。
“舒雨姐,你的意思是......”
“創業。”
我說:“我們自己開公司,自己接專案,自己當老闆。不用再給別人做嫁衣,不用再看誰的臉色。”
這些年我努力工作攢了點錢。
房間裡安靜了幾秒鐘。
然後,第一個人舉手了:“舒雨姐,我跟你走!”
“我也跟!”
“算我一個!”
“媽的,早就不想在這兒受氣了!”
八個人,全票透過。
我看著他們,眼眶有點熱。
“好。”我點點頭:“那從今天起,我們就準備。一個月之內,把手裡的專案收尾,然後......我們單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