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擇手段,可成仙否?》【關於抄襲指控的最終回應】(1)

作者:喜歡軍鼓的海刺龍·27天前

【關於抄襲指控的最終回應】這是我最後一次回應此事。

今後,我會繼續堅持寫書,不再浪費時間和精力。

第一,關於對方所謂的“抄襲證據”

1. 王二狗改名王林

二狗是網文底層人物的常用名,根據靈根改名是修仙文的常見橋段。

如果這算抄襲,那所有用“二狗”當主角名的書都得下架。

2. “無靈根,下去!”

測靈根場景,不用“下去”用什麼?

“請退場”?

“移步臺下”?

這是場景的標配語言,不是任何人的專利。

如果連日常用語都要壟斷,那以後寫測靈根的人是不是得發明一套新詞?

3. 靈根設定(下品。中品。上品)

這是修仙型別文的公共素材庫,和武俠小說的內力。輕功一樣,誰都能用。

如果這也算抄襲,那整個修仙品類都別寫了。

對方全程在說像相似,但拿不出一句逐句對比。

因為他知道,一旦逐句對比,就會發現:除了型別文的公共元素,沒有任何實質性雷同。

至於後續內容,我第5章之後與他完全不同。

如果只看開頭幾章就能定罪,那全世界的小說都要關門了。

第二,關於我的創作

我的作品經得起考驗和稽核,不會被舉報成功。

因為我問心無愧。

按照番茄的抄襲規則,我不屬於抄襲

按照法律上抄襲的定義,我也不屬於抄襲

我有完整的獨立創作記錄:手機。電腦。筆記。和讀者的聊天記錄,都可以證明。

第三,關於對方的行為

對方引導粉絲對我進行網暴。誣陷。甚至釋出人身威脅言論。

這些事實俱在,我已全部截圖保留。

。理臺平過就理臺平過該,徑途律法走就徑途律法走該

。道渠當正有們我,決解麼怎該事

。源資共公費浪再別

度態的我,四第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