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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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法院的時候,周誠從後面追上來。
“江冉!”
我停下腳步。
他站在臺階下面,仰頭看著我,眼眶通紅。
“你真的要把我送進去?”
“我說了,只要你把欠我的還清,我可以撤訴。”
“八百萬,我怎麼還?我爸媽的房子做了保全,我自己的賬戶被凍了,我連律師費都是借的!”
“那是你的事。”
“江冉!”他往前走了一步,聲音發抖,“我們在一起三年,三年的感情,你就一點舊情都不念?”
我看著他的眼睛。
“周誠,你寄那張五十萬賬單給我的時候,念舊情了嗎?”
他的嘴張了張,說不出話。
“你去我公司鬧、要拉橫幅的時候,念舊情了嗎?”
“......”
“你給趙琳琳打“贍養費”的時候,念過跟我的舊情嗎?”
周誠低下頭,肩膀垮了下來。
“......對不起。”
“遲了。”
我轉身走向陸尋的車。
拉開車門的時候,聽到周誠在身後喊了一聲。
“江冉——那三十萬,我會還的。你給我點時間。”
我沒回頭。
判決結果出來的那天,是半個月之後。
周誠因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十萬元。
他轉移出去的八百萬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追回。其中屬於我的那部分,兩百四十萬,打進了我的賬戶。
收到到賬簡訊的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坐在陽臺上,看著手機螢幕上那串數字發了很久的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