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董事會當天,陸氏大樓外擠滿了記者。
宋嵐坐在主位。
她面前放著股權登記檔案。
看見我進來,她冷冷開口。
“警方調查還沒結束。”
“你沒資格接管陸氏。”
我將父親的協議和審計底稿放到桌上。
“法院已經作出財產保全裁定。”
“沈氏百分之十八的表決權暫由我行使。”
會議室裡響起低低的議論聲。
宋嵐看向兩名老股東。
他們沒有再替她說話。
審計組開始報告。
三年內,陸氏共有二十七筆資金轉入關聯公司。
其中九筆流入宋嵐控制的賬戶。
六個專案虛構交易。
三個專案涉嫌違規擔保。
最嚴重時,陸氏賬面現金只夠維持十三天。
所謂融資危機,根本不是因為我的股份不能動。
而是宋嵐早已掏空公司。
她需要我的死亡,填上自己挖出的坑。
宋嵐拍桌而起。
“這都是正常投資!”
“正常投資需要假合同?”
我把空殼公司的資料投到螢幕上。
“需要拿三千萬騙保金填賬?”
“需要用一具陌生人的屍體,換我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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