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現場審理很是別開生面。縣令升堂問案,郡守在側旁聽,堂下又站滿看熱鬧的市井眾生。縣令己經是第三日公開審案了,己經不似前兩日那般緊張,堂上的氛圍感也拉得夠滿,就連兩邊站著的衙役們也是滿臉正氣。公堂之上,氣氛嚴肅,縣令的聲音,沉肅冷厲,令人聞之心顫:“堂下之人,因何報官,速報名諱,呈貢訴求!”縣令的聲音落下,兩側衙役手中的長棍在地面上敲出巨大的聲響,震得地面微顫,空中似有迴音碰撞,聽在眾人耳中,有似嗡鳴。
這樣的場面,最初的確讓採蓮有一瞬的慌亂,不過她很快就冷靜下來,理清了思路。她們無論從身份地位,還是現場情形上看,均不佔優勢,最好是息事寧人,不爭短長。上堂她們沒有經驗,便不先開口,且聽紈絝如何作答,她們有樣學樣便好。
紈絝公子先報上名諱:“下官秦寬,代北郡宣平城農掾司倉。並未報官,亦無訴求。”果然是郡城人士,還有官職在身,雖是一個倉庫保管職位,可也是他們惹不起的存在。
青芝學著秦寬的模式報名諱:“草民丁青芝,南塘縣南塘鎮耕農,草民亦未報官,但需要一個道歉。”
採蓮也學樣上報名諱:“民婦陸採蓮,南塘鎮醫師,丁青芝之妻。民婦不曾報官,沒有訴求。”她不要什麼道歉,也並未說是青芝的妻主,與審案關係不大,畢竟小眾人群更惹人關注,她只想越普通越低調越好。聽在青芝耳中,卻是滿心感動,妻主在維護他的尊嚴,他更應像男人一樣,豁出一切,給妻主爭一個道歉。
不止縣令,便是堂下眾人也十分詫異。這是什麼情況,怎麼各方都聲稱沒有報官,這就有點意思了。是何人報官,意欲何為?難道是路見不平,伸張正義?採蓮可不這麼想,恐怕是不懷好意的成分居多。大約是抓住了關鍵節點,是要看郡守,看縣令是否以權謀私,以勢壓人;也可能是和紈絝或縣令有仇,伺機噁心他們,藉機給其添堵。但她和青芝作為小民,卻成了被殃及的池魚,莫名地吃上一場官司,搞不好還得惹一身麻煩。
因是公開審理,很多人又都是一路尾隨過來的,所以堂下聚集了很多看熱鬧的黔首,或許花燈不如審案好看吧,再說現在還不到看燈時候。小民們有此良機,也都想目睹縣令大人如何審理,郡守大人是否參與。採蓮腦中閃過各種猜測,精力集中不起來,她也想當後面的吃瓜群眾,更想揪出好事之人。
這種情況首次遇到,但臺子己經搭好,下面看客眾多,不能不了了之地退堂,縣令還得勉為其難地進行審理。堂下三人,倆人皆稱無訴求,只有草民有要求,縣令當然要先對他發問:“丁青芝,你向誰要一個道歉?你額頭之傷,又是何人所為?還不如實稟告!”說完,還用手中堂尺,敲了一下桌子,發出啪地一聲。膽小的估計得嚇得一激靈。這是既問詢,又威嚇,不知是何用意,是不是審案必備。
青芝沒有怯場,距離遠,他回覆的聲音很大:“稟大人,草民之傷,乃草民當眾致歉所為。草民對秦公子動手在前,願受杖刑。但這位公子當眾狎暱,辱人之妻,理應向草民之妻道歉!”他們的紛爭,所見者甚眾,他只能如實描述。冒犯他他能忍,但冒犯妻主不行。若他不能護著自己的女人,他更無資格讓妻主接受他,愛重他,拿他當男人看。他在家窩囊就算了,在外面,他不能認慫。他必須讓這秦寬,向妻主道歉,管他是什麼郡守之子。
大昌律令,民對士對官動手,按律應當庭杖二十。秦寬身為官吏,看起來青芝這頓揍是跑不了了。
縣令又問那紈絝:“秦寬,你可承認這草民指控?”
紈絝輕蔑地答道:“大人,秦某可不曾辱人之妻,卻被賤民當街毆打,不但需要他們向某道歉,還應按律法懲處行兇之人,方可服眾,方顯律法威儀。”他故意後發制人,見對方這般說,心下嘲諷。道歉,不是我向你道歉,是你要向我,跪著道歉。他邊說邊用挑釁的眼神,看向青芝。
人雖是紈絝,但終究是上位之人,遇事不慌,臨危不亂,理論依據充分,言語邏輯清晰,站位上升到律法尊嚴,明顯高青芝一籌。採蓮心中讚賞此人機智。
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下,主要看證據,故縣令發問:“你們所言,可有證人?亦或堂下之人,可有作證者?”不論是為哪一方作證,總得有人證。
完了,採蓮心中哀嘆。情勢對他們相當不利,紈絝方可以用權勢和金錢買到證人,而且人家本就是一群。她和青芝本就是夫妻,不能為對方作證,也沒有同行者,更沒有這個能力和時間,花錢買證人。這場對決,對他們極為不利,似乎只能聽天由命了。
果然,紈絝方立即跳出幾人,紛紛證言秦寬所言不虛,是丁青芝仗著本地人身份,身高力壯,嫉妒他們穿著富貴,無故挑釁,行兇在前,必須給予嚴懲,且要跪地磕頭道歉。
人家有證人,他們只有一己之言,分曉立見。一陣沉默過後,就在縣令手中的堂尺落下之時,堂下看熱鬧的人群中有人出言:“大人,小人可以作證!是秦公子暱語在前!”接下來,又有散散落落的聲音證實。還好,還能有仗義執言之人,有尊重事實之人,看來南塘縣民風淳樸啊,採蓮懸著的一口氣終於落到肚裡,一時情緒複雜,感慨萬分。為意外的轉機而淚目,也對不管出於什麼目的而發言相助者由衷感謝。她早己習慣了故鄉路不扶老的思維定勢,大腦正處於宕機狀態,不知如何能損傷最小地度過此劫呢,忽然就有熱心人士雪中送炭了。
雙方各有證人證言,令審案的大人有些犯難。若無後面的證言,不管多不合邏輯,他也可以判這個草民之罪。可誰也不是傻子,明顯秦寬這邊的說法有些蒼白,不合常理。無緣無故,一個平民僅憑嫉妒就出手傷害有隨從有同伴的華服公子,總得有個能說得過去的理由。他如果偏袒秦寬,下面觀審的這麼多人,他沒法如此明顯地袒護;若是他秉公執法,顯然對上司的公子不利。狎暱挑逗之罪,可輕可重,這可是長官的公子啊,他總不能當著郡守的面讓他們下不了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