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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裡人看看張明誠的照片,又看看我,頓時沒人吱聲了。
別說這事兒本身就是造謠。
哪怕我真的騙了感情,以我和張明誠之間長相的差距,他見光死,大家也只能說一句人之常情。
班級裡的事也被人同步到了帖子裡,張明誠的照片更是引來了一片嘲諷。
“剛才打抱不平的人呢?現在怎麼不說了?人家談奚可是正牌大小姐,揮揮手,都有大把男人搶著往上做備胎。”
“笑死了,就這種顏值還做備胎?做舔狗我都覺得丟臉。”
“發這種帖子,不會是把自己丑破防了吧?”
“大小姐施捨著扶貧兩句,還真把自己當盤菜了。”
大家罵完了張明誠,又把火力轉向了貼主。
“貼主在這裡造謠,是不是嫉妒人家大小姐長得好看、還有錢啊?”
還不等大家罵爽,不知道貼主是不是心虛,當即刪帖銷號跑路了。
流言迅速地平息了下來。
室友臉上露出一個勝利的笑容,正想和我說什麼。
教室門,砰地被打開了。
幾個身著工服的警察走了進來,徑直指向了滿臉茫然的吳珊珊。
“吳珊珊女士嗎?你涉嫌造謠誹謗他人,跟我們走一趟吧!”
吳珊珊被帶走了。
這事兒我毫不意外,因為報警說她造謠誹謗的人,就是我的律師團。
我知道會做出這種事兒的,無非是易默、吳珊珊、張明誠三者之一。
我懶得和他們拉扯,玩這種偵探破案的遊戲。
總之我警告也警告過了,他們還要來招惹我,那我也沒有什麼同學情誼需要顧及。
看到警察來,我確定了這次發帖人就是吳珊珊。
但因為危害不嚴重,最終只是要求吳珊珊手寫道歉信。
實名掛在論壇上置頂幾天,小懲大誡。
但她的名聲已經臭了,所有人都知道,她因為嫉妒,造室友的黃謠。
沒有人和她做朋友,就連上課,大家都刻意避開了她所在的那一片。
吳珊珊滿心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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