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滿囤,”她說,“兩千塊錢罰款,你覺得冤?”
“那我告訴你,我不光舉報你非法取水,你們村這口井根本沒在水利局備案過,屬於歷史遺留違法設施,按《水法》第六十九條,可以處兩萬以上十萬以下罰款。”
“我舉報信上寫得明明白白,水務所壓著沒報而已。你要是不服,我往縣裡、市裡遞,你信不信?”
張春來一把把她拽到身後,衝我爸擺手:
“他叔,孩子不懂事,你別往心裡去......”
我爸沒動。
他看著張春來身後的閨女,忽然問了一句:“曉燕,你大學學費一年多少?”
她愣了一下。
張春來搶著答:“六千二,加上住宿亂七八糟,得八千出頭。家裡湊了些,還差兩千......”
我爸點了點頭。他從褲兜裡摸出手機,按了兩下,撥了個號。
電話響了七八聲,對面接了。
“孫所長,我周滿囤。第二件事,關於暗管的舉報,查清楚了。”
“舉報人張某燕,女,十八歲,身份證尾號1228,昨天下午五點半在宏達水暖購買PVC管一根,卡扣一個。錄音的事,我今天上午去鎮上一趟,找人鑑定一下,看是不是合成的。”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我爸補了一句:“另外,孫所長,我申請一個事。我家這口井,七幾年打的,手續不全,但我願意補辦。法律有救濟途徑,對吧?”
孫所長那頭嗯了一聲。
“有是有,但流程複雜,最快也得——”
“流程多長我走多長。”我爸說,“我今天就去鎮上,所有材料我準備。但這之前,關於舉報人造假證據、誣告陷害這事,你作為執法機關,管不管?”
電話那頭又沉默了。
孫所長這回聲音低了很多:
“周滿囤,舉報人如果造假,我們可以撤銷案件。追不追究,那是公安的事。”
“行。”我爸掛了電話。
院子裡安安靜靜,曉燕突然往後退了一步。
她媽從地上爬起來,一把抱住她胳膊,哭著嗓子喊:
“滿囤!你饒了她吧!她才十八!剛考上大學!你要是報了警,她這輩子就毀了!”
“嫂子,”我爸看著她,“她昨天舉報我的時候,想過我這口井打了四十年,養活了全村多少人嗎?她埋管子的時候,想過她吃了六年的黃瓜豆角,是誰的水澆出來的嗎?”
張嬸哭得站不住了,整個人往下出溜。
張春來嘴唇發白,吭哧半天吐出一句:“滿囤,那兩千罰款,我......我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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