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準備回南半球的前一天,接到了警方的電話。
“宋女士,宋輕學涉嫌入室盜竊和縱火,已經被我們拘留了。”
我趕到警局,隔著玻璃看到了戴著手銬的宋輕學。
他為了搞錢,跑去偷一戶有錢人家,被發現後居然想放火毀滅證據。
審訊室裡,警察告訴我一個更驚人的訊息。
“他交代,這不是他第一次放火。”
“十二年前,你們家那場火災,也是他玩打火機故意點燃了窗簾,因為他嫉妒你考試拿了第
一名,想把你燒死在屋裡。”
“你父母其實一直都知道真相,但為了保護他,把事情壓了下來。”
我坐在椅子上,大腦有一瞬間的空白。
十二年前?!我看著手背上那道猙獰的疤痕。
原來,那根本不是意外。
我深吸了一口氣,站起身。
“警察同志,我要起訴。”
“起訴宋輕學故意殺人未遂,起訴我父母包庇罪。”
所有的證據、當年的醫療記錄、還有宋輕學現在的口供,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證據鏈。
宋輕學數罪併罰,被判了十年。
我父母因為包庇罪,加上之前的債務糾紛,也被判了三年。
判決下來的那天,我去了一趟看守所。
隔著鐵窗,我媽看著我滿眼怨毒,
“你滿意了?你把我們全家都毀了!”
我看著她,
“不,是你們自己毀了自己。”
我轉身離開,沒有再回頭。
走出大門後手機響了,是海外分部的同事打來的。
“輕雨,總部決定提拔你為大區總監,下週的慶功宴,你可不能缺席。”
我笑了笑,
“一定到。”
。裡火大場那了在死經已雨輕宋的去過
。活而己自為只,我的在現
。錦似程前,長水高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