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為女主尋正緣》第208章 顧長夏偷走自己的杏核(1)

作者:一念度春·22天前

待銷燬材料一共有四筐。

前兩筐是真菌汙染,第三筐是胚體失水,第四筐裝的東西最雜:斷過溫控的試管、脫落標籤的紙袋、從外勤服口袋裡搜出的幾粒不明種子。

顧長夏在第四筐最下面看見自己的杏核。

它被裝進一隻透明小袋,袋口貼著紅條。紅條上寫:來源不明,經歷失溫,不具備儲存價值。

下面還有她的簽名。

簽名是昨天批次複核時籤的。她看了四十七項編號,只在總表末尾簽了一次,沒翻這隻筐。

“這一筐午後送高溫間。”負責清點的年輕人說,“兩人核數,銷完蓋章。”

顧長夏問:“誰判的?”

“按您定的條件。沒有正式編號,沒有來源登記,跟著黃色樣本失溫。”

“這是個人物品。”

年輕人看了看紅條,又看她:“個人物品怎麼進的有效樣本盒?”

顧長夏沒答。

她拿著袋子回到桌邊,先用指甲揭紅條。膠粘得牢,揭到一半便扯破了透明袋。她又找了一隻乾淨袋,把杏核倒進去。

新標籤寫了四個字:教學材料。

寫完,她覺得太假,劃掉“教學”,改成“個人”。墨水把標籤洇成一團,仍能看見下面那個教字。

銷燬表上已經有一項“無編號核果種子,數量一”。她用黑筆把數量一改成零,在備註裡寫“誤收,退還物主”。

物主欄空著。

桌角就放著個人物品退出庫藏的正式單。三聯,第一聯由材料判定人籤,第二聯由保全員籤,第三聯留在庫門。手續不難,只是保全員那一欄現在得找周既白。

顧長夏抽出一張,寫到“退出理由”。

她本可以寫無科研價值。

寫了這幾個字,就等於承認她從北七帶回來的路上,一直讓一件無科研價值的東西佔著有效樣本的位置;也等於承認周既白當時替她扣上箱蓋,不是流程允許。

她把單子揉掉,塞進廢紙桶。紙角彈出來,她又用腳踩進桶底。

杏核究竟是不是十九號,她至今沒分清。若只是路邊撿的那一顆,銷燬也沒有損失;若是十九號,她母親那株晚熟杏剩下的東西就真只剩一個名字。

這個判斷沒有檢測辦法。

顧長夏沒有挑更體面的解釋。

顧長夏把杏核塞進內袋。

念一站在門口,手裡端著兩碗稀糊。

她缺了一顆假牙,說話時有些漏風,這幾天不愛開口。071已經替她把顧長夏剛才改過的兩處字都標了出來,紅框懸在表格上,比銷燬標籤還顯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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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對核“:帽筆上蓋夏長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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